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5日在本溪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姜凤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一四年主要工作 201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087件,审结19455件,同比分别增长13.5%和15.13%。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06件,审结2351件,同比分别增长19.27%和26.46%。通过履行审判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回应司法关切,努力践行能动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 强化司法社会责任,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加快“新本溪”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一是制定《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法治本溪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确保涉及“三都五城”建设、重点工业产业集群及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二是全力支持本钢集团发展。共受理本钢及所属企业申请域外执行案件26件,调集精干力量,组织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回域外钢材5000吨、价值3116万元,执行现款2112万元。目前正在对已查扣的价值3.09亿元的可变现资产进行评估拍卖,力求最大限度帮助企业缓解资金运行压力,有效抵御钢材市场风险。三是组织开展依法强迁工作,共下发准予强制执行裁定85份,依法强迁14户,经工作自动迁出61户,没有发生不稳定事件,有力推动了医疗器械产业园、本溪新城中央文化区、水洞温泉旅游度假区、五女山火车站、牛心台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进程。 二、围绕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办理各类案件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73件,审结1889件,同比分别增长11.38%和12.44%。其中市法院受理295件,审结273件,同比分别增长22.03%和24.91%。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盗窃、强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成功审理了葛xx等21人黑社会性质团伙案等案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对涉毒品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案件112件,判处罪犯276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61人,判处死刑5人。严厉打击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184件,判处罪犯248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91人。从严惩处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民生犯罪,审结案件67件,判处罪犯117人。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审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24件。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61件。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本溪”建设。 依法履行民事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569件,审结13163件,同比分别增长14.71%和16.87%。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1610件,审结1493件,同比分别增长19.32%和29.54%。加强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审结婚姻、继承、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3866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正确认定合同效力,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拆迁等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337件,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高度关注涉农案件审判工作,审结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相邻纠纷等涉农民事案件71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发挥审判的规范引导作用,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591件、金融案件421件,维护金融秩序安全。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有效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共调解民商事案件4596件,同比上升7.7%,为本溪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共受理行政案件273件,审结258件,同比分别增长15.02%和20.16%。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130件,审结123件,同比分别增长40.77%和46.34%。坚持依法裁判与协调和解相统一、公正司法与服务经济发展相统一的原则,不断加强对劳动保障、行政拆迁、征地补偿等重大敏感案件的审理工作和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促进行政机关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针对原《本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与行政审判实践不相适宜的内容提出了意见,并积极推动对该《办法》的修正施行。深化司法与行政的互动机制,发布《行政审判审查报告》,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采取座谈、培训、讲座等措施,统一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推动行政机关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依法履行执行工作职责。共受理执行案件3819件,执结3792件,同比分别增长10.81%和21.03%。其中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29件,执结120件,同比分别增长36.43%和40.83%。有效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手段,强化执行工作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全年予以司法拘留、限制出境126件、134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97份,向社会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46例。发挥执行联动功能,开展了“集中打击拒执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经法院司法拘留43人,经公安机关协助抓捕34人,2人因涉嫌拒执罪被批捕,47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惩戒履行了义务,目前已执结案件53件,执结标的256.56万元。开展了“清理三类执行积案”、“涉民生专项执行”、“涉农信社执行”等多项执行活动。“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执结率达100%,提前1个月完成工作任务;“涉农信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旧存和新收“涉农信社”案件116件,执行到位标的8873万元,案件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均在全省排名第一。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责。正确把握申诉、申请再审条件,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35件、进入审判监督程序案件147件,审结122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40件,占比32.79%。恪守疑罪从无原则,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不服外地法院判决的4名被告依法宣告无罪。改革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方式,依法裁定减刑假释339人,通过互联网公示减刑建议和裁判结果,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公平公正。 三、围绕满足司法需求,切实落实便民举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一是在全省法院范围内率先启用《诉讼文书电子送达服务系统》。通过电子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等诉讼文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二是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从60.66%上升至65.8%,提高了审判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三是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350.62万元。四是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对申请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提起再审,依法解决涉诉信访群众诉求。共处理来信143件次,接待来访579人次,与最高人民法院连接远程视频接访13件次,成功化解信访老户5人,圆满完成了重大节点期间的维稳工作任务。 四、围绕树立司法权威,推动审判机制改革,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从本溪法院实际出发,统一步调、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一是制定《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十一部改革配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提供制度保障。二是重新界定审判委员会、合议庭的工作职能。构建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推动院(庭)长、审委会委员直接办案、评查和监督工作。建立审委会研究案件的过滤机制,减少进入审委会会议的案件数量,将审委会职能更多地投向审判经验总结和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现审判运行的“扁平化”管理。三是改革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改变原裁判文书院(庭)长签发制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共同签署制,对未参加合议的案件,院(庭)长不得签发。四是改革干警遴选机制。制定《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人员暂行规定》,着力改革和建立面向基层法院的选拔培养机制,强化对专业学识、工作经验和敬业精神的要求,为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坚实的人才储备。 五、围绕提升司法公信,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 以深入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全面加强审判管理。一是以规范促公正。制定《审判操作规范》、《案件质量标准化规范和流程管理规范》,为严格依法办案和公正高效均衡结案提供制度遵循。制定《执行案件质量标准化规范》、《关于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重点解决执行行为不规范、言语不文明和执行不廉洁等问题。全面推行执行公开听证制度,防止滥用中止、终结执行权。二是以管理促公正。制定《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办法(试行)》,除在审判流程管理中对案件审限进行预警外,加强对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管理,防止出现“隐性”超审限问题。建立二审和再审案件研判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类型化案件的规范管理,统一裁判标准。定期组织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观摩点评、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评查法律文书2351篇,评查卷宗6936册。三是以公开促公正。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工作。制定《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进行庭审直播及录制庭审资料操作规程(试行)》,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全省法院第一份裁判文书。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6088件,庭审直播录播230件,实现了应上网的法律文书全部上网和庭审直播录播每人一播。重新改版了本溪法院内部工作平台和互联网门户网站,开通了市法院官方微博,设立了专供群众反映情况的电话和电子邮箱,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立法院开放日,在电视台开设“法在身边”专题,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提升人民法院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六、围绕保障司法廉洁,主动强化内外监督,打造“三严三实”审判队伍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秉承“三严三实”工作要求,努力打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深入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23项整改措施。积极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争当司法为民先锋”主题读书演讲和“宪法日”纪念活动,重温法官誓词,鼓舞激励广大干警在本职工作中讲境界、比贡献、创佳绩。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肃审判纪律的“六个一律”规定》等12项制度,将审判执行权利和“四风”问题纳入无缝化监管体系。建立反腐败联系协调小组,深化检察院驻法院执行局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开展 “六个一”廉洁司法教育整顿活动,促进反腐倡廉体制创新和机制保障。认真开展三年来举报信件“大起底”活动,共清理信件230件,电话275个,网络举报36个,梳理线索11条,廉政约谈5人,立案查处2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反腐倡廉工作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是以“培训”和“调研”为抓手,全面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共举办培训班36期,组织干警培训1100余人次,努力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法律适用水平。积极开展学术研讨工作,组织撰写报送各类调研论文139篇、各类案例342篇,33篇在省级以上征文中获奖,4项课题中标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占全省法院中标总数的六分之一。四是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庭审和专题视察调研活动,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1300人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41件。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17次、416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见证执行活动13件、84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诚恳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编发《本溪审判工作》专刊,及时通报工作动态,进一步增强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2014年,全市法院共有37个集体和18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集体、5名个人被省法院荣记二等功。正是有了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全市法院才得以在完成繁重审判任务的同时,取得一些成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一是对司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作用的认识还需深化,依法服务大局的制度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社会矛盾化解难度加大,做好群众工作、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案多人少矛盾持续突出,法官经常加班加点办案,有的为追求审限内结案而放松了对程序公正、行为规范的要求,案件质量有所下降;四是部分当事人维权意识增强,但依法维权观念淡薄,冲击法院、伤害法官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官职业缺乏尊荣感和吸引力,优秀法官流失现象较重;五是法官素质参差不齐,在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〇一五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我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紧密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牢固树立抓住新机遇、服务新常态的战略意识,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更加深入地推进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更加扎实地抓好法院自身建设,为推动“法治本溪”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履行审判职能,服务改革发展 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经济和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妥善审理涉及企业转制、民间借贷、中小微企业融资等案件,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向社会公开发布失信“黑名单”,限制失信人高消费,提高失信成本,依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得以实现。深入研究、及时解决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重点加大对征地拆迁工作的支持力度,以法律先行、和谐拆迁为原则,着力加强合法性审查,加快办案进度,努力化解拆迁中的对抗情绪,助推我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二、狠抓审判质效,严格公正司法 牢牢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每一起案件所查明和认定的事实符合案件发生时的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办案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公正要求。要在提高法官办案质量和息诉服判能力上下功夫,加大审判管理力度,实施精品案件工程,让办理每一起司法案件的过程成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感受法治进步的过程。积极推进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三、着力保障民生,深化为民司法 全面把握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根本目标,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劳动就业、住房出行等领域的案件,依法惩处破坏生态资源、农业资源、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支持“青山、碧水、蓝天”三大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加大对坑农害农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落实“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积极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着力解决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结而不终、无限申诉等难题,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四、推进司法改革,促进规范司法 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克服陈旧思想和保守理念,以积极有为的姿态参与和推进改革。要按照省法院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试点法院工作职责,加紧完善改革方案,尽快将主审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办案责任制落到实处,助推优秀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加快制定和完善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审判工作第三方评价机制,对经过评查委员会审判业务、审判纪律双项评查后被确定为错案和瑕疵案件的,坚持谁办案,谁负责,决不姑息迁就。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以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 五、弘扬法治精神,打造阳光司法 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应上网的法律文书一律上网、具备直播条件的案件规范有序直播、具备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条件的案件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有效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司法公开和法制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六、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廉洁司法 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及时主动向人大和政协汇报法院工作情况,虚心听取、坚决贯彻意见和建议。协助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及时整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法院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预防和从严治理司法腐败现象,努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司法良知教育,提升队伍内在素质,用铁的纪律规范干警业内外行为。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牢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把握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现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编辑:李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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