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立法议案办理结果的报告
(2014年4月2日本溪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本溪市城市房屋拆改管理条例》”、“关于制定《本溪市辽砚原料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制定《本溪市乡村公路条例》”三件立法议案,会后分别交由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办理。相关专门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与提议案代表进行沟通,分别提出了办理情况的报告。2014年4月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个立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现印发全体代表。
附件:1本溪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本溪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编辑:李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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