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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

本溪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制定《本溪市乡村公路条例》立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2 10:41:23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一件,即史贵生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本溪市乡村公路条例的议案》。会后,财经委员会按照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的决定和议案办理的相关规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办理,先后到相关部门进行了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并就有关情况与提案代表进行了沟通。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乡村公路作为区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近年来,乡村公路维护和监管方面出现了许多矛盾和问题。加强乡村公路的建设、维护和监管,对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促进农村乃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财经委员会认为,史贵生等12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本溪市乡村公路条例的议案》,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我市乡村公路维护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1341日颁布实施了《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对乡村公路管理方面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规范,2014年该办法在阜新市、黑山县试点实施,并将于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因此,我市乡村公路条例立即进入地方立法程序的条件和时机还不成熟。经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并征求史贵生等代表意见后,财经委员会建议待《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试行一段时间后,结合其施行经验及我市乡村公路管理实际情况,拟于2016年对我市已制定颁布的《本溪市公路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推进我市乡村公路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李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