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7日在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本溪市财政局局长 方 颖
各位代表: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本溪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养老保险等民生支出需求刚性增长、政府债务到期偿还任务艰巨等因素影响,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水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面完成了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97,007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5%,完成了财政收入预算任务。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72,271万元,增长1.3%;非税收入完成324,736万元,增长18%。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822,340万元,增长3.8%。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252,971万元,增长4.3%;科学技术26,283万元,增长10.8%;农林水事务140,025万元,增长10.9%;社会保障和就业285,119万元,增长4.8%;医疗卫生68,123万元,增长0.7%。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97,007万元,加上省补助等收入后,收入总计为2,243,209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22,340万元,加上上解省支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等,支出总计为2,243,20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31,77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842,181万元,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44,767万元,增长14.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31,180万元,增长14.9%;非税收入完成113,587万元,增长14.2%。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44,662万元,增长7.2%。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90,043万元,增长3.3%;科学技术8,882万元,增长7.6%;农林水事务27,014万元,增长7.2%;社会保障和就业237,185万元,增长9.4%;医疗卫生30,875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0.4%。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4,767万元,加上省补助等收入后,收入总计为893,366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44,662万元,加上市对县区各项补助支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等,支出总计为893,36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7,439万元,增长14.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45,593万元,增长33.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6,267万元,增长21.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69,784万元,增长71.7%。 二、2013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一)精心培育财源,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以建设市本级和县区财源为核心,增强各级财政实力。一是壮大存量,形成稳固的财源基础。投入各类资金4.33亿元,支持本钢集团做大做强,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投入6,91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攻关,实施技术改造创新。提供担保贷款1.56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二是抓好增量,加快培育新兴接续财源。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招商引资,服务重点项目推进,服务“三都五城”建设。大力扶持工业地产招商、现代物流业和工业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以园区为平台,强化产业支撑,促进城市化、产业化良性互动。三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全面调查、清理重点费源情况,开展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资产转让收入及其它重点收费项目的核查和清收工作,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征管潜力。四是切实加强收入监控分析。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动态监控,充分研判收入形势,查找收入增长点,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 (二)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收支管理方式 适应新形势,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全面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改变“基数加增长”的传统预算编制方式,以零基预算为原则,保障基本支出需求,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实现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程序。制定《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规程》,确保国库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创新融资、偿债工作机制。积极创新项目融资方式,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构建新型融资机制,为城市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偿债机制,探索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评估、使用、处置、统计报告和监督程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科学筹措调度资金,助推各产业加快发展 充分运用财政资金扶持政策,促进全市产业结构和经济转型。一是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投入省、市支农专项资金5.6亿元,支持春耕生产、秋粮收获、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小型农田水利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投入6,010万元,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改造中低产田及生态综合治理5.85万亩。投入7,980万元,落实农村扶贫和惠农政策,确保种粮农民综合补贴、粮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及时发放。拨付补助资金7,900万元,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村内道路和桥梁建设项目156个。二是支持钢都加快发展。投入5.87亿元,做优传统冶金支柱产业,促进钢铁深加工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五项工程”,引导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三是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积极争取将我市纳入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争取资金9,540万元。拨付物价调节基金3,480万元,支持“菜篮子”工程,实施大河农产品批发、一洞桥和永丰等19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四是支持药都发展。投入1.57亿元,支持高新区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投入1.81亿元,支持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投入5,400万元,支持药都污水处理厂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围绕全市项目年活动的工作重心,保持争政策、抢项目、抓落实的工作劲头,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力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及时掌握中央、省财政的投资政策和方向,全力以赴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总量66亿元。二是支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年争取和筹措基本建设投资11亿元,重点支持沈丹高铁、钢铁大道以及千金岭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本钢冷轧改造项目建设,支持各类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牛心台、柳西、彩北等工矿棚户区改造。 (五)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推进城乡面貌不断改善 坚持一手抓“工业强市”、一手抓“生态立市”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的投入力度,实现城乡发展与环境持续改善和谐共进。一是推进“青山、碧水、蓝天”工程,全面提速生态本溪建设。投入7,060万元,全力推进青山工程“两退一围”建设,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1亿元,支持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等碧水工程项目建设。投入8,100万元,支持蓝天工程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改善重点地区环境质量。二是支持城市建设,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筹措城建资金5.7亿元,新建和改造了环山路、地工路、程家路、合峪路、合成路、北山路,对全市60余条主次干路、100条街巷路进行整治养护。维护和抢修市政排水设施,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三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点推进“创卫”工作顺利开展。投入1.45亿元,实施城市亮化绿化工程,开展旧住宅区整体改造,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建设城市公厕,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城市环境。 (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努力缓解财政资金不足的矛盾,全力保障民生、重点社会事业资金需求。一是努力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9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调标政策落实。投入6,420万元,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2.6亿元,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推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投入就业资金2.8亿元,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普惠制培训等,努力实现稳定的就业形势。三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年投入3.6亿元,完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四是推进教育、文化和体育事业全面发展。投入4.5亿元,重点保障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建设、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扶困助学体系建设、中小学“班班通”工程和偏远学校购置通勤校车等项目。支持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广播传媒、计生和档案事业发展。投入3,345万元,确保“十二运”组委会各项赛事筹备和安全保障工作,支持本溪赛区各项比赛活动顺利进行。五是支持公共安全保障。投入1.8亿元,支持政法机关高科技监控系统建设、信息化建设,支持维稳、反恐处突、控访、安保及司法救助等,完善城市治安环境,推进“平安本溪”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构建财政监管格局,依法理财节约资金 着力加强各项财政监管工作,遵循有保有压的原则,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压缩一般性支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公务购车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等支出。进一步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处置违规车辆,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二是加大投资审核力度。以项目预算、结算评审为重点,做好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评审,建立健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体系。全年审核招投标拦标价、施工预算和工程结算项目284个,完成审核24.8亿元,审减节约资金3.2亿元。三是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监管。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全方位动态管理系统,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额5.2亿元,节约资金3,200万元。四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开展税收征管质量检查,纠正财政收入混库串库问题。开展强农惠农等涉及民生资金专项检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构建阳光财政。 2013年,我市财政收支保持了稳定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财政工作仍面临着困难和挑战,主体税收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基础薄弱,市本级财力规模较小;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控制压缩经费支出空间有限,法定支出、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资金需求日益加大;财政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完善;政府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偿债压力大;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基金收支矛盾突出,入不敷出。这些问题对我市预算执行和财政平衡造成了较大冲击。我们将进一步采取增收节支等有效措施,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三、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改革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4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全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的总基调,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为主线,以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为突破点,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确保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财政运行机制。努力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426,700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1,075,584万元,增长10.6%;非税收入351,116万元,增长8.1%。加上各项上级补助、扣除上解支出后,可供当年安排支出的资金规模为1,574,529万元。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574,529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安排200,448万元,地方财政资金安排1,374,081万元,增长6.4%。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教育203,272万元,增长9.4%;科学技术14,118万元,增长9.7%;农林水事务68,491万元,增长9.8%;社会保障和就业105,538万元,增长5.6%;医疗卫生48,098万元,增长5.7%。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78,2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737,727万元,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72,500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254,700万元,增长10.2%;非税收入117,800万元,增长3.7%。加上各项上级补助、扣除上解支出后,可供当年安排支出的资金规模为541,535万元。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541,53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安排185,741万元,地方财政资金安排355,794万元,增长16.9%。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教育87,851万元,增长12.3%;科学技术6,452万元,增长13.6%;农林水事务19,920万元,增长11%;社会保障和就业53,080万元,增长21.2%;医疗卫生26,144万元,增长15.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53,278万元,增长60.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31,984万元,增长41.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15,872万元,增长68.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95,998万元,增长46.8%。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等各项改革,努力发挥财税体制在社会治理中的制度保障作用。一是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扩大“营改增”改革实施范围,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适时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等税制改革。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越权减免税行为,维护税制统一和税负公平。二是加强零基预算管理。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全面审核项目支出依据,清理过时失效的政策文件,继续完善人员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逐项测算非税收入征管成本,统筹考虑财力和非税两个来源,保障预算单位运转和重点支出需求。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对重点项目支出开展事前的必要性、可行性评价,事中的资金筹集、使用管理评价,以及事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四是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财权事权关系。研究制定对市级以上产业园区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分享政策,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全市统筹基础上的资金筹措和成本分担模式,形成市与县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良性互动机制。调动县区对农业产业化、旅游开发等财源建设项目的投入积极性,规范市本级财政资金配套政策,突出市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的职能作用。五是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统一政府债务举借程序,明确偿债责任和主体,将偿债资金纳入各级预算管理,切实履行偿债义务。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提高偿还政府债务的能力。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和管理,提高融资能力,落实偿债责任。 (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把组织收入作为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重点抓好主体税种征管和监控,继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一是培育税收增长点。坚持“工业强市”理念,做大传统工业规模,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持重大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通过产城互动,培育新的经济和税源增长点。二是强化市本级财源基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全力支持市级税收企业经营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扶持政策,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难题,提升效益水平,努力壮大市本级财政收入规模。三是落实收入征管责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抓好主体税收征管,按旬调度监测分析,全面掌握税源情况,做实财政收入,确保收入质量。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强对重点部门大宗收入项目的动态监控,挖掘征收潜力,堵塞管理漏洞,做到依法依规足额征收。 (三)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财政支出管理力度,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清理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各项开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抓好预算执行工作。年初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后,各项财政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预算追加,并按项目用款进度拨付资金。三是加大投资审核力度。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核力度,规范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严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核关,最大限度地节省财政资金。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对涉及民生及规模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重点监控。 (四)强化财政监督,推进依法理财 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构建动态监控体系,实现对财务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督。一是加强对财政收入征管质量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小金库”、 账外账和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库,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计生、教育等实名发放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财政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三是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强化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和财务执行情况的检查,维护财经纪律。四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结合国库资金调度、项目进度和预算绩效考评管理配套措施,实现重点税源应收尽收,重点支出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来源:本溪市人大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