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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

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本溪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04 09:58:4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19日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荣凤成

 

 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方颖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本溪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对2012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2年是本溪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面对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要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30亿元,增长1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560亿元,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2.3亿元,增长19.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43亿元,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63亿元,增长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18元,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11048元,增长16%,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经济总量规模不大,工业经济增速回落,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支撑经济发展的大项目不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本溪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符合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措施符合我市实际,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本溪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本溪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为此,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计划执行中,要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大干2013年、加快建设新本溪”的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努力实现 “稳中求进”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要继续加快推进“三都五城”建设。全力推进钢铁深加工、生物医药、旅游三大产业签约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投产、达产,加快产业集聚,提升三大主导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要加快推进能源、交通、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不断夯实产业发展的基础。抓好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特别是重大产业类项目的引进。要全力支持本钢发展,加快精品板材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本钢对地方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要做大做强规模以上企业,在抓好招商引资的同时,更加关注地方工业企业发展壮大,切实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全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扶持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壮大。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实施好“一县一品”发展战略。要推进城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三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要着力改造提升主城区各项城市功能,不断提高主城区城市生活和环境质量。继续推动沈本新城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沈本一体化进程。要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提升文化产业总量。实施好“青山、碧水、蓝天工程”,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强化食品、药品、生产安全监督,有效防范并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要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妥善处理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