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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

关于本溪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04 09:54:0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16在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本溪市财政局局长  龚振福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本溪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大力支持经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23,262万元,为预算的103.9%,比上年增加198,937万元,增长19.4%。其中,市本级预计完成504,112万元,为预算的102.6%,增加44,120万元,增长9.6%。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税收收入预计完成960,389万元,为预算的102%,比上年增加205,106万元,增长27.2%。其中,增值税79,893万元,增加1,145万元,增长1.5%;营业税133,638万元,增加10,808万元,增长8.8%;企业所得税42,372万元,减少5,550万元,下降11.6%,主要是采矿业下降影响;个人所得税22,803万元,减少13,844万元,下降37.8%,主要是上年企业股权转让形成一次性税收影响;资源税87,885万元,增加27,600万元,增长45.8%,主要是税额标准提高及加强征管增收;城建税33,970万元,增加4,522万元,增长15.4%;城镇土地使用税76,291万元,增加20,331万元,增长36.3%;耕地占用税388,035万元,增加159,066万元,增长69.5%,主要是县区园区建设用地增加较多;契税32,800万元,增加2,668万元,增长8.9%

  非税收入完成262,873万元,为预算的111.3%,比上年减少6,169万元,下降2.3%。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15,314万元,增加1,560万元,增长11.3%;国有资本经营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3,803万元,增加26,283万元,增长22.4%;行政事业性收费48,338万元,减少18,721万元,下降27.9%,主要是上年污水处理费入库较多。

     年初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177,330万元,全年预计完成1,223,262万元,比年初预算超收45,932万元。其中,市本级超收12,789万元,主要是耕地占用税收入,超收部分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年初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156,274万元。在预算执行中,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补助资金和上年结转等安排624,529万元(其中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补助资金521,073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91,088万元、农林水和扶贫资金69,878万元、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及交通运输资金59,147万元、节能环保资金57,747万元、科教文卫补助资金36,925万元、重点产业振兴及技改资金28,306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6,035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资金17,552万元、公共安全资金14,173万元、商业服务业及外贸发展资金6,118万元),当年超收收入安排49,654万元,全口径支出预算为1,830,457万元。全年支出预计完成1,787,251万元,为预算的97.6%(其中市财力支出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90,803万元,增长28%。其中市本级预计完成863,527万元,为预算的97.5%,增加164,222万元,增长23.5%

  主要支出项目预计完成情况是:⑴教育支出196,163万元,为预算的100%,增加16,901万元,增长9.4%。⑵科学技术支出19,877万元,为预算的100%,减少1,678万元,下降7.8%,剔除省专项因素影响后增长11.4%。⑶农林水事务支出124,455万元,为预算的96.9%,增加28,199万元,增长29.3%。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483万元,为预算的100%,增加19,566万元,增长7.6%。其中,养老金补助支出122,039万元,增加7,865万元,增长6.9%;低保补助支出27,752万元,与上年持平;就业补助支出32,510万元,增加705万元,增长2.2%。⑸医疗卫生支出65,589万元,为预算的99.3%,增加9,280万元,增长16.5%。⑹公共安全支出90,387万元,为预算的99.1%,增加4,075万元,增长4.7 %。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87,860万元,为预算的97.4%,增加106,373万元,增长37.8%。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507万元,为预算的99.9%,增加88,014万元,增长41.2%

     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23,262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87,635万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19,858万元、上年结转94,35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328万元、调入资金2,058万元,总收入来源为2,031,496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87,251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91,623万元、调出资金4,978万元,总支出为1,983,852万元。扣除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支出等47,64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其中市本级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34,437万元,比上年减少225,751万元,下降40.3%。其中,市本级预计完成197,686万元,减少261,621万元,下降57%,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当年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14,517万元,比上年减少177,827万元,下降36.1%。其中,市本级预计完成168,375万元,减少222,647万元,下降56.9%

     预算执行中,我们强化和规范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取得积极成效。

     1.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快速发展。争取省以上专项基本建设投资19.3亿元,市本级投入6,080万元,支持高新区、温泉旅游度假区、钢铁产业园区建设工程以及基础教育、水利、民生等全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省级专项资金2.83亿元,市本级投入4,000万元,用于企业科技创新、技术进步、节能改造等。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51亿元。积极促进服务业发展和开放招商。

  2.支持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投入专项资金1.81亿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产业化加工与营销、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农业扶贫。投入水利专项资金3.31亿元,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用于北沙河综合治理、水毁工程修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及水土保持。投入林业专项资金1.63亿元,支持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培育、退耕还林。发放粮食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1.13亿元。投入奖补资金8,400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和桥梁建设项目193个。投入1亿元,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

  3.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支出46.8亿元,其中增加支出5.83亿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60周岁及以上居民发放养老金,补助5,830万元。投入7,800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两节”生活救助和取暖救助。投入2.7亿元,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投入2.9亿元,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多渠道筹措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所需资金10.12亿元,支持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工程。为出租车、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相关行业发放燃油补贴资金1.15亿元。

  4.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筹措落实资金7.37亿元,支持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工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入2亿元,实施市政道路维修改造、街巷路和“摸黑路”整治、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市绿化、美化等工程。投入教育专项资金2.36亿元,重点支持高中分校、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等项目建设,实施“基础教育强县区”工程,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健全和完善教育扶困助学体系,落实农村中小学“两免三补”、城市中小学免学杂费等政策。投入专项资金7,500万元,支持“十二运”筹备、全民健身以及公共文化、计生和广播传媒事业发展。投入专项资金1.43亿元,支持维稳控访、司法救助、反恐处突、安保、重特大案件办理和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推进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运行绩效。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成国库集中收付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全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全部启动运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水平,完成政府采购额5.7亿元,节约资金4,900万元。审核财政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拦标价、施工预算和工程结算等项目311个,完成报审额20.4亿元,审减额2.6亿元。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建立本溪市专项资金监管系统,涉及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22项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监管系统管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各位代表,在本届政府任期的五年里,我市财政收入规模不断壮大,运行质量有效提升。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2007年的42.7亿元(2010年财政体制调整后的新口径,下同)增加到了2012年的122.3亿元,增长了2.9倍。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五年累计完成406.6亿元,比上个五年增加了258.6亿元,年均增长23.5%;累计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补助130亿元,比上个五年增加了50.5亿元,年均增长15.1%。财政支出规模迅速扩大,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从2007年的63.2亿元增加到了2012年的178.8亿元,增长了2.8倍。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五年累计完成607.3亿元,比上个五年增加了388亿元,年均增长23.1%。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运转支出、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改善民生成效显著。但财政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一是收入形势严峻。我市原有税源增长乏力,而新兴税源又尚未形成规模,收入增长主要依靠县区园区建设形成的一次性收入拉动。二是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各项事业发展对加大财政投入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强农业、水利和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提高教育支出比重,推进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力度,规范津补贴,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都需要大量的财力作保障,财政可支配财力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政府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还本付息压力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在较大缺口,给我市预算执行和收支平衡带来了很大冲击。

二、关于2013年预算(草案)

2013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们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水平。

按照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经济财政形势,我市201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大干2013年,加快建设新本溪”的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三都五城”建设,促进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草案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06,750万元,比上年增加183,488万元,增长15%。主要收入项目情况:

  税收收入1,089,582万元,比上年增加129,193万元,增长13.5%。其中,增值税93,656万元,增加13,763万元,增长17.2%;营业税158,872万元,增加25,234万元,增长18.9%;企业所得税55,105万元,增加12,733万元,增长30.1%;个人所得税29,510万元,增加6,707万元,增长29.4%;资源税104,798万元,增加16,913万元,增长19.2%;城建税38,630万元,增加4,660万元,增长13.7%;城镇土地使用税94,737万元,增加18,446万元,增长24.2%;耕地占用税398,270万元,增加10,235万元,增长2.6%;契税44,927万元,增加12,127万元,增长37%

  非税收入317,168万元,比上年增加54,295万元,增长20.7%。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18,372万元,增加3,058万元,增长2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8,892万元,增加10,554万元,增长21.8%;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8,724万元,增加34,921万元,增长24.3%

  全市财力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78,95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2,678万元,增长19.3%;加上上级专项补助提前通知额184,657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合计为1,563,60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中,教育1,527万元、农林水事务11,6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4,484万元、医疗卫生6,364万元、公共安全4,260万元。

  全市财力安排的主要支出项目是:⑴教育支出185,821万元,增加6,353万元,增长3.5%,剔除规范津补贴等因素后增长10%。⑵科学技术支出12,869万元,增加2,027万元,增长18.7%。⑶农林水事务支出62,398万元,增加10,061万元,增长19.2%。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955万元,增加20,796万元,增长26.3%。⑸医疗卫生支出45,487万元,增加3,213万元,增长7.6%。⑹公共安全支出70,360万元,增加2,697万元,增长4%。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327万元,增加4,577万元,增长27.3%。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8,624万元,增加86,102万元,增长30.5%。⑼节能环保支出14,411万元,增加1,391万元,增长10.7%。⑽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069万元,增加29,625万元,增长13.8%

  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06,750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88,091万元、上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10,242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提前通知额184,657万元、调入资金2,354万元,总收入来源为1,792,094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63,609万元,加上上解支出222,691万元、调出资金5,794万元,总支出为1,792,09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草案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9,685万元,比上年增加55,573万元,增长11%。主要收入项目情况:

  税收收入391,859万元,比上年减少3,700万元,下降0.9%。其中,增值税46,707万元,增加1,235万元,增长2.7%;营业税61,614万元,增加4,164万元,增长7.2%;企业所得税14,509万元,增加1,026万元,增长7.6%;个人所得税6,438万元,增加831万元,增长14.8%;资源税30,289万元,增加1,806万元,增长6.3%;城建税21,366万元,增加930万元,增长4.6%;城镇土地使用税27,967万元,增加467万元,增长1.7%;耕地占用税155,000万元,减少15,565万元,下降9.1%

  非税收入167,826万元,比上年增加59,273万元,增长54.6%。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9,283万元,增加877万元,增长10.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069万元,减少2,513万元,下降8.5%;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9,793万元,增加57,893万元,增长181.5%,主要是高新区收入增加。

  市本级财力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56,8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9,435万元,增长11.9 %。加上上级专项补助提前通知额178,168万元,减去市对县区专项补助提前通知额1,655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合计为733,362万元。

  市本级财力安排的主要支出项目是:⑴教育支出81,242万元,增加3,173万元,增长4.1%,剔除规范津补贴等因素后增长11%。⑵科学技术支出7,580万元,增加978万元,增长14.8%。⑶农林水事务支出19,254万元,增加1,457万元,增长8.2%。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84万元,增加3,809万元,增长9.3%。⑸医疗卫生支出23,855万元,增加357万元,增长1.5%。⑹公共安全支出48,451万元,增加448万元,增长0.9%。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39万元,增加93万元,增长1.2%。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9,821万元,增加44,713万元,增长30.8%。⑼节能环保支出8,459万元,增加230万元,增长2.8%。⑽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08万元,增加3,918万元,增长9.4%

  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9,685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69,435万元、上级财政一般转移支付补助17,144万元、专项补助提前通知额178,168万元、调入资金1,918万元,总收入来源为826,350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33,362万元,加上市对县区专项补助提前通知额1,655万元,上解支出86,945万元、调出资金4,388万元,总支出为826,35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入378,376万元,比上年增加43,939万元,增长13.1%。其中,市本级312,800万元,增加115,114万元,增长58.2%,主要是土地出让金规模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321,397万元,比上年增加6,880万元,增长2.2%。其中,市本级257,181万元,增加88,806万元,增长52.7%

三、关于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的政策措施

2013年全市面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认真谋划,积极应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一是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完善部门协调沟通和激励机制,确保财政收入质量和及时足额征收,增加政府可用财力规模。二是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强化支出管理,整合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合理调度,确保工资支出、法定增长等刚性支出以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支出。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规模。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继续严格控制公务购车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会议费等经费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2.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壮大财源基础。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和上级专项资金,筹措和安排落实好配套资金,推动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产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三是支持招商引资,对外开放,不断提高本溪市的对外知名度和开放度。

  3.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一是支持农业加快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减灾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迈进。二是支持县区经济发展。支持项目引进,培育主导产业,支持两县“一县一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县区财源建设招商引资。三是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大力支持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一是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确保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体生活与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继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二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教育事业投入,逐步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四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5.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部门预算制度,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内容。深化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政府采购、公务卡等管理制度改革,扩大覆盖范围,细化内容和管理手段,促进财政管理法治化和规范化。二是强化依法理财。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提升财政投资评审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范举借程序,加大清偿力度,切实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13年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预算圆满完成,为全面实现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附:

 

名词解释(仅供参考)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者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3.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凭借行政权力或政府信誉,向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4.增收和超收。增收是指预算执行结果比上年增加的收入。超收是指预算执行结果超过年初预算安排的收入。

  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其他支出等。

  6.上级专项补助提前通知额。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预算编报完整性的通知》(财预〔2008435号)要求,从2008年开始,上级财政部门将下一年度应拨付的部分专项补助提前告知下级财政部门,编入预算,减少地方财政预算在执行中调整的项目和规模,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7.结转下年(上年结转)。是年终滚存结余的一部分,即当年支出预算受某些因素影响尚未完成的支出项目,需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

  8.调入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改变地方教育附加省级分成收入入库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非〔2011996号),为筹集省本级教育资金,各市地方教育附加一部分通过一般预算调入资金上解省。

  9.调出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11266号),各市城市维护建设税从一般预算中调出一部分,划入水利建设基金。

  10.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财政给予下级财政的补助款项。包括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等。

  税收返还。为了保证地方既得利益和以后年度地方财政所需财力,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中央政府从地方上划中央的财政收入中,给予地方的财力返还。

  转移支付。是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支付制度。它是我国分税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实现地区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

  专项补助。是指由上级财政按特定用途增拨给地方的专项预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如特大灾害救济费、社会保障补助费等。

  11.上解支出。包括原体制上解支出和专项上解支出。原体制上解支出是指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中央与地方确定的原体制下的分配格局暂时不变,原体制上解的地区继续按原定额度上解。专项上解支出是指国家出台政策导致上级财政收入转为下级财政收入,或原应由下级财政负担的支出转移到上级财政,由此形成上级财政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要由下级财政专项上解上级财政的支出。

  1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全面反映部门预算内、外各项收支活动的年度综合财政计划。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即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包括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两种形式。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1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16.政府债务。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以政府的名义承诺或担保向国内外承借的债务。偿债责任主体是项目单位。

  17.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贷记卡)。将公务卡作为一种支付结算工具,是规范现金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18.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和直接受益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

  19.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