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立法议案办理结果的报告
(2012年3月20日本溪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本溪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的立法议案,交由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办理。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与提议案代表进行沟通,提出了办理情况的报告。2012年3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立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现印发全体代表。
附件: 本溪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制定《本溪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