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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

本溪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制定《本溪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04 09:19:3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2313日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袁海华等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本溪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的议案。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的决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听取了市供暖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征求了市政府法制办的意见,实地走访了部分供暖企业,听取了基层代表和群众对供暖立法的意见建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议案办理意见如下:

    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认为,城市供暖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供暖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推进我市城市供暖工作,20101028,我市制定出台了《本溪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2号),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我市供热用热行为、供热用热双方权益进行了规范。但随着供暖事业的发展,我市供暖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供热管理和执法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供热用热双方的矛盾纠纷急需在法律层面进行调整和解决,供热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待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和明确。因此,制定一部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供热用热双方行为,解决供热用热过程中产生的矛盾,提高供热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辽宁省正在对城市供热立法进行前期调研,计划上升到立法层面。因此,环资城建委员会意见,为避免与上位法冲突,建议衔接省人大立法动态,今年做好立法前期的调研论证工作,待辽宁省城市供热用热管理条例出台后,再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和出台我市的供热用热管理条例。

   以上议案办理意见,经与袁海华等代表沟通,代表答复表示满意。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