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05名。 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六个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的基础上,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出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297名,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由代表联名推荐出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65名,分别提交六个县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反复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后,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办法,选举产生了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7名(高新区市人大代表按有关规定在溪湖区选举)。本溪军分区和驻军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选举产生了7名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七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4名,因工作需要,暂留1个名额。 在新选举产生的304名人大代表中,本溪满族自治县43名,桓仁满族自治县43名,平山区62名,溪湖区41名,明山区55名,南芬区25名,高新区28名,解放军7名。其中公务员代表130名,占42.8%;企业单位负责人代表34名,占11.2%;事业单位负责人代表3名,占1%;工人代表22名,占7.2%;农民代表24名,占7.9%;专业技术人员代表36名,占11.8%;非公经济人士代表42名,占13.8%;解放军代表7名,占2.3%;其他方面代表6名,占2%。妇女代表64名,占21.1%;非中共党员代表66名,占21.7%,其中民主党派代表18名,占5.9%;少数民族代表98名,占32.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22名,占73%;大学专科文化程度59名,占19.4%;中专(含高中)文化程度18名,占5.9%;初中文化程度5名,占1.6%。35岁以下2名,占0.7%;36岁至55岁245名,占80.6%;56岁以上57名,占18.8%。 在304名代表中,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当选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180名,占59.2%。 各选举单位在选举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所选出的代表,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参政议政能力强,具有履行代表职务的素质和能力,各项结构比例比较合理,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经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2012年12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选出的304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