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1-31 10:43:5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2年1月5日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主席团决定: 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按表决器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如表决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表决方式表决。 编辑:白武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