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1年1月13日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树山
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克服国内外复杂多变经济形势的影响,以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为主题,加大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推动沈本一体化进程,不断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努力改善生态环境,稳步推进各项社会事业,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有了突破性进展,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8%,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2%和134%,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过去的五年,是本溪历史上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在看到已取得成就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支撑经济发展的产业类大项目不多;城市居民和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社会保障和就业压力较大。这些都是我们在未来的发展中应着力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规划纲要草案确定了昂首“十二五”、建设新本溪的目标。全市生产总值预期年均增长15%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期年均增长22%,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年均增长25%,外商直接投资预期年均增长20%,出口创汇预期年均增长20%,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超过15%,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6%。这些指标的完成将使本溪经济总量翻一番,城市发展实现新跨越,人民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实现本溪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财经委员会认为,规划纲要草案体现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全力推进本溪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要求,反映了全市人民加快本溪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新本溪的共同愿望。提出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过全市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带领全市人民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锲而不舍的工作精神,紧紧抓住沈阳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机遇,围绕实施沈本一体化、建设“三都五城”的目标,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继续全力支持本钢的创新、改造和发展,做强做优钢铁支柱产业。要加快推进生物医药、钢铁深加工、旅游度假三大产业集群建设,使之尽快成长为本溪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其他特色新兴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壮大经济总量。要继续发展县域经济和现代农业,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加快新城建设,提升主城区品位和档次,打造生态健康宜居城市。要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要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的保护利用,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要加快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各项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规划落实,妥善处理规划执行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坚定不移地一张蓝图绘到底,实现本溪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