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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2-02 13:39:29 浏览次数: 【字体:

 

——2010113日在本溪市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吕俊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二○○九年主要工作

 

  2009年,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及时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新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592件,结案19562件,比上年分别增长6.4%15.17%;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79件,结案2019件,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始终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创造良好治安环境。共受理刑事案件1867件,审结1700件,判处犯罪分子1784人。继续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依法审理了被告人李庆友涉黑案和被告人林森故意杀人案,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执行死刑;依法审理了被告人冯吉双等9人贩卖50名外籍妇女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共审结121件,判处犯罪分子151人,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对故意伤害他人、负罪潜逃17年后投案自首的被告人张毛林依法从轻判处,做到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效果良好”。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99件,促进犯罪分子改过自新。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刑事审判方针,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本溪建设。

 二是贯彻调解优先方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849件,审结11572件,标的额15.75亿元。审理财产权属、婚姻家庭、侵权赔偿、房屋拆迁等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案件5701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理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合资合作、金融证券等关乎经济秩序、投资环境的案件415件,保护权益,定纷止争。审理涉“三农”案件3716件,保护农民利益,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为主,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原则,创立了“梯次调解”经验,刑事附带民事和民事案件调撤率连续三年达80%以上。面对劳动争议案件成倍增长的局面,及时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市各基层法院设立“职工维权合议庭”专门审理该类案件,息诉服判率达到90%以上。调解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政法委推广。

 三是围绕应对金融危机,全力促进经济发展。及时出台了《关于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措施》,确立了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发展的原则和导向,得到市委充分肯定。组建了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为中国药都的建设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在全市法官“入户进企”活动中,走访企业160家,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280条,协调处理案件35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稳妥审理了15件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安置职工13578人,破掉债务9.31亿元,保障了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审结了一批关乎全市经济发展的重大案件,如成功调解的本溪市冶炼集团诉王某某等八位股东股权转让纠纷案,为加快公司上市进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案件175件,审结156件,办理非诉执行审查案件377件。及时慎重地审理行政拆迁、征地补偿等群体性和其他重大、敏感行政案件,努力寻求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的最佳方案,积极推进行政诉讼和解,促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与信任。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帮助,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进一步优化了行政执法环境。

 二、坚持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全力推进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始终坚持执行工作服务大局,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共受理执行案件7707件,执结7081件,执结率91.87%,执行标的额13.14亿元。其中,清理执结2008年以前积案2154件,标的额2.88亿元,最大限度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创新执行方式。把加大执行力度与兼顾各方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对涉及有发展前景或困难企业的案件,采用债权转股权、经营权抵债、租赁所得抵债等措施,“放水养鱼”,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高度重视执行和解工作,执行案件和解率达75%以上,成功执结了多起“两难”案件,如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又直接影响高速公路建设的长城公司办事处申请执行桓仁参茸厂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实施意见》、《加强执行机构内部监督制约暂行规定》、《执行为“三保”服务若干规定》、《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多项规章制度,保障执行工作良性有序运行。

 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对每一件案件严格落实“五定”措施,即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重点案件全部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集中清积活动开展以来,报请党委(政法委)、政府及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点案件87件,会同各界协调解决221件,通过救助渠道解决171件,有效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是强化执行措施。对一些长期得不到执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攻坚克难,多渠道限制赖帐户的相关行为,迫使其履行义务。共拘留“老赖”208人,采取搜查措施52次,在媒体上发布《执行敦促令》和悬赏公告407件,对24名有可能躲避执行而出境的被执行人采取了边控措施,以非法处置法院查封冻结财产罪、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1件,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2009年,市法院执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着力保障和服务民生。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下功夫,见实效。

 一是完善便民措施,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制定了《司法便民二十条措施实施方案》,将立案大厅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增设了电子触摸屏等人性化便民设施,以详尽的诉前指导、诉讼风险提示和及时准确的立案信息等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开通了网上远程立案,在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建立了“巡回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创立了司法协理员制度,保持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认真落实诉讼费减、免、缓和不预收申请执行费制度,确保经济上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年共减、免、缓交诉讼费312.36万元。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对确有困难,打赢了官司得不到赔偿的伤残人员、老病患者等进行司法救助,垫付救助款474.9万元。走访当事人中的贫困户457人(户),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近70万元,帮扶贫困村27个,投入各项资金53万元,力所能及的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是努力化解信访矛盾,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坚持院长接待日和随时接待相结合,受理群众来信656件,接待来访1637人(次),对17件确有错误的案件,及时改判纠正。国庆安保期间,办结上级交办信访案件106件,化解57件有越级进京上访可能的案件,圆满完成国庆安保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荣立集体二等功。

 四、坚持以公正高效为目标,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成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建立了以案件质量标准为导向,以办案流程控制为平台,以审判质量效率考评为载体,以错案责任追究为保障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案件质量标准和案件流程管理细则》,强化审判管理,实现了由粗放式、传统式向精细化、智能化审判管理的巨大转变。在全省率先实现审判流程管理网络系统四级联网,开通绩效评价、审判分析网络平台,实现了审判执行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和案件数据的自动生成,对118项办案数据指标的随时监控。同时,继续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加大对差错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把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与法官业绩考评衔接起来,实现“管事”与“管人”相统一,科学调配审判力量,深挖内部潜力,在案多人少、压力日益加剧的情况下,通过月、季度的收结案平衡确保了全年收结案的动态平衡,全市法院结案率达到95%以上,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审判管理工作经验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

 五、坚持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精心组织学习,认真查找问题,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开展了“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等活动,创立了“全市法官入户进企、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清理执行积案、服务企业保增长”、“清理信访积案、服务民生保稳定”、“案件质量年”、“创建‘五好人民法庭’”和“司法作风大检查”等六项活动。针对少数干警为民宗旨不牢、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制定37项整改措施,出台相关教育管理制度,促进作风转变,收到了较好效果。认真组织学习《法官守则》,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加强监督,严肃查处。成立了各审判部类专题研究会,案例采用率全省第二。开展了全市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公开进行了第四届“十佳法官”评选,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实行了市院党组成员联系基层法院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开通了中国法院网本溪频道,加强了法院对外宣传工作。2009年,市法院被授予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12项,在全省法院绩效考核中总分第一,并被授予优秀法院。

 六、坚持以接受监督为保证,认真贯彻《监督法》,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牢固树立国家意识、人民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代表的监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判机关重要工作,把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中,不断改进工作,扭转了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一跃成为全国先进。二是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机制,成立人民监督办公室,开通服务电话,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我院55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已联系市人大代表301名,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信573 封,召开座谈会11次,并针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办结22件,办结率100%,并定期报告,及时反馈。通过邀请视察工作、走访座谈、赠阅《本溪审判动态》和庭审网上直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增强接受监督实效。四是认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和水平。同时,我们也注重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司法廉洁、公正。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知,所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热切关心和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案件社会效果不佳,涉诉上访形势比较严峻。二是执行积案仍然较多,执行环境不尽人意,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三是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较差,个别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四是监督指导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基层法官队伍断层问题突出,审判条件和环境仍需改善。对这些问题,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〇一〇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谋划好“十二五”规划,实现本溪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工作面临着境外因素与境内因素相互交织、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当事人个体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新情况新问题明显增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的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廉洁、文明”的审判机关,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着力服务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敏锐观察、妥善应对全市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好服务大局的各项举措,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助力经济发展。一是继续加大对调结构、扩内需重点项目的司法保护力度,全力支持“三大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通过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依法推动企业发展,依法规范经济秩序,为本溪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是妥善审理国有企业改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案件,促进国有企业由结构调整向自主创新战略转移;妥善审理涉重点工程案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三农纠纷”案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强化审判职能延伸,深入走访企业。努力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沟通联系到位,工作举措到位,督察回访到位,全力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四是全面发挥行政审判监督、保障、建议职能,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维护和支持与大局和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合法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大协调和解力度,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营造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和谐司法理念,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刑事大案要案,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理解和把握“相济”上狠下功夫,做到“宽以济严,严以济宽”,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增加和谐因素。二是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不断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整合调解资源、讲究调解艺术上下功夫,努力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目标。三是进一步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措施和方法,严格适用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严格执行案件管理,不断改善执行环境,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强化群众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有错必纠,公正司法,努力化解重信重访矛盾。落实办案责任,实行责任倒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保障民生

 要认真负责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住房、征地拆迁等方面案件;积极稳妥审理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发生的企业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进一步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完善司法便民措施,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按照“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总体目标,全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始终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以深厚的感情,极大的耐心,严谨的作风,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把审判工作真正落实到保障和服务民生上来。

 四、全面加强审判管理,着力确保司法公正 

 继续推进司法程序和司法言行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通过办案质效评估体系的运用,建立健全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机制,把审判管理工作纳入制度轨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各种诉讼期限,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挖掘自身潜力,应对案多人少矛盾将更加突出的严峻挑战。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实施“精品工程”。严格庭审程序,规范庭审言行,维护庭审秩序,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监督,不断完善对下监督指导及发挥基层主观能动性的工作机制,强化审级监督,统一执法尺度,坚持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

 五、强化法官队伍建设,着力维护司法廉洁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坚持“从严治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解决基层法院法官断层、职级待遇低、经费保障不足等实际困难,确保基层职能的有效发挥。要本着“严惩小恶、以戒大恶”的精神,对干警违纪行为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狠刹“请托说情”之风,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严查必究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认真落实《法官守则》,严格约束法官业外行为,培养规范有序、公正高效、清廉文明的职业修养,树立法官职业形象,切实维护司法廉洁。

 六、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着力保证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统一,坚持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的统一,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坚持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的组织工作,努力实现接受监督的制度化。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正确对待舆论监督,虚心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面对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艰巨任务,深感责任重大。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积极的努力、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推动本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