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
(2009年11月23日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项工作。 一、从本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加大地方立法工作力度 随着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通过立法保证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对此,我们在编制2009年立法计划时,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决定适当增加立法数量,以适应本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编制好计划,我们坚持早下手,早研究,于2008年下半年即着手编制计划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向“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发出了征求年度立法项目的通知,并围绕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进行重点调研。通过调研发现: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十分关注,代表也联名提出了立法建议;近年来,我市进行林权制度改革,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规范;另外,由于我市地处山区,电力设施保护具有特殊性,目前状况不容乐观。我们感到,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既关系民生,也关系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改革和生产力的解放,又关系企业经营环境。为了提升城市管理档次,培育促进物业市场发展;进一步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保护林农的切身利益;改善国有骨干企业经营环境,保障经济运行健康发展,我们就制定这三个条例的前期准备情况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立法准备情况也比较好,经过与各方面沟通研究后,将制定《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本溪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和《本溪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确定为本年度的立法项目。目前,这三个条例均已按计划完成,《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已报省人大批准并公布,《本溪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和《本溪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经市人大二审通过,上报省人大批准,三个条例于2010年实施。 二、依法开展统一审议,严把立法质量关 法规统一审议是法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由于今年立法任务较常年偏多,且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时限变更,这三个条例的一审和二审大都集中到下半年才提请常委会,时间比较紧。而且这个三个条例内容重要,各方面比较关注,问题也比较多,修改量较大。为了修改好这几个条例草案,保证立法质量,我们一是坚持在起草阶段“提前介入”,边参与起草边熟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在统一审议阶段,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让大家帮我们找毛病,出主意,集思广益,集良纳秀。特别是在审议《本溪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时,我们将草案在本溪日报上全文公布,引起全市关注,当天就收到十几个电话,提出修改意见。三是请有关专家对草案进行论证,就专项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在审议过程中就有关问题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解决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五是坚持谨慎务实,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对草案中重大问题反复推敲,认真研究,即使是个别字句,排列顺序等小问题也一一挑出来,反复修改。使草案无论在内容还是技术上,均更加合理完善,保证了条例顺利出台。 三、加强立法监督,全面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切实履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责,推动《本溪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实施,法制委于4月召开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通过这次会议,使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掌握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措施和具体要求,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为全面启动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2009年,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2件,我们均按《本溪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 四、加强学习研究,搞好自身建设 一年来,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明确了新时期地方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保证了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强化了立法为民、质量至上的理念。为了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我们还结合“党员进万家”活动,走访困难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强化立法为民的意识。同时,我们还注重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立法调研,使工作的思路更具开放性,内容更具针对性,方式更具科学性,特点更具地方性。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法制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我市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搞好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科学安排好2010年立法工作 2010年地方立法工作仍要在本届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确定的总体思路和框架下,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针对社会的突出矛盾开展立法工作,根据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确定立法项目,做到立改相结合。 2010年拟制定《本溪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条例》和《本溪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改《本溪市环城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制定《本溪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条例》主要是为了促进我市生态农业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升级;制定《本溪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是为了适应城区机动车不断增加的趋势,缓解车多地少带来的矛盾。另外,1997年制定的《本溪市环城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在建设山水工业城市,改善我市城市环境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这个条例进行修改。 二、履行统一审议职责 保证法规质量是地方立法的生命。要坚持依法立法,维护法制统一原则;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统筹经济社会各方面关系,科学合理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活动。法制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立法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的功能,不断改进和完善统一审议方式,继续采取提前介入,指导督促起草工作;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对纳入计划的法规草案适时建议主任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进一步发挥立法专家组的作用,加强调研论证工作,保证统一审议更充分,更客观全面。 三、继续进行“立法回头看”活动 2010年,法制委员会将结合执法检查和法规修改,选择1、2部我市制定并正在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回头看”活动,掌握法规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了解法规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查找法规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为全面客观做好立法质量评估提供依据,进一步促进立法工作水平和立法质量的提高。 四、积极开展法规清理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的部署,2010年全国将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解决现行地方性法规中“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保证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统一、和谐,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为此,我们将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五、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虽已开展,但由于刚刚起步,还存在报备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对此,2010年要从制度和工作两个方面改进完善这方面的工作。拟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我们还拟提请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汇报,了解《本溪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实施情况,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强报备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 2010年,法制委员会要继续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自觉把地方立法工作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反映党的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证立法工作正确方向。同时,还要结合立法工作需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立法工作技能,为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奠定基础。 七、做好地方立法相关工作 要继续组织协调好国家及省制定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做好法规上报批准、公布和备案工作,开展法规实施的宣传,保证法规的顺利实施。
编辑:白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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