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0年1月14日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长 于兆琨
大会主席团: 本次大会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5件。其中属于综合经济类1件,属于城乡建设方面的3件,属于政法方面的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综合经济方面1件 史贵生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将火连寨工业园区建设列入本溪市“十二五”规划的议案》。 二、城乡建设方面3件 1. 董德刚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本溪市拆迁管理条例>的议案》; 2. 史贵生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本溪市农村土地征占、拆迁补偿安置条例>的议案》; 3. 代玉堂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南芬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的议案》。 三、政法方面1件 史贵生代表等3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组织信访稳定特定调查委员会的议案》。 以上5件议案,经财政经济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分别审议和研究,认为史贵生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本溪市农村土地征占、拆迁补偿安置条例>的议案》,符合议案条件,大会秘书处建议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会后交有关机关办理。史贵生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将火连寨工业园区建设列入本溪市“十二五”规划的议案》、董德刚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本溪市拆迁管理条例>的议案》、代玉堂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南芬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的议案》等3件议案不够议案条件,建议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史贵生代表等3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组织信访稳定特定调查委员会的议案》,属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提议的范畴,按相关法律的规定程序办理。 本次大会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44件,均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以上意见妥否,请审议。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