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代四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四代”,即代言、代意、代利、代权。代言,就是为人民说话,替人民说话。但怎么代言,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广泛收集、科学梳理、准确研判人民群众需要代哪些言,理出代言的脉络和头绪。代表法第三条关于代表享有的权利,前三款都与人大代表代言紧密相关。基层人大代表处在生产、工作一线,站位靠前,贴近群众,在收集和反映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紧迫的需求和呼声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在为人民群众代言,搭建“桥梁纽带”,推动执政与善政上应有有力的话语权和切实的大作为。代意,就是在执行代表职务过程中,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愿所盼,时时留意,处处用心,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关键和要害,着眼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精准、稳妥、有效地概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意愿。代利,就是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凡事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谋利。代利,解决的是人大代表的利益立场和行为准则的问题。在代利过程中,需要具体地处理好个别利益与根本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等关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有主有次、分轻重缓急地兼顾好。代权,就是权为民所用。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各项权利,必须严格依法行使,把代表的权利也关进“制度的笼子”。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正确行权,决不能凭个人好恶等搞变通、打折扣,在行使建议权、选举权、表决权等过程中变形走样。处在基层一线的县乡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在代权上容易受到选区选民的直接影响,尤其要注意克服本位主义倾向,做到权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用。
作为人大代表,把代的问题捋清了,解决好了,表的问题也就水到渠成、迎刃而解了。“四表”,即表达、表决、表率、表示。表达,就是把人民群众的心声、意愿、利益诉求,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通道和形式,迅速、畅通、高效地传递传达到治国理政体系之中,实现好为人民群众代言、代意、代利。表决,这是人大代表在国家经济、政治与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种方式。在执行代表职务中,代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代表人民的利益的角度出发,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以个体的努力合成集体的行动,从而推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推动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有效工作。表率,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一种备受瞩目的政治职务、政治责任,鲜明的政治性、公众性决定了其必须表率于人民、表率于社会、表率于时代。人大代表当表率,就是要紧紧围绕代表法规定的七项权利和七项义务,严格依法干,认真照着做,履职尽责,正己修身,树好形象。表示,这是“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核心要义。就是作为人民群众选出来的人大代表,必须对得起“人大代表”这个称号,必须回报回馈于人民群众,必须以扎实的代表工作、出色的履职活动,向人民群众交账,让人民群众满意,令人民群众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