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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应把握“五个原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21 09:29:19 浏览次数: 【字体:

 

    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一府两院”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也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为保证新一届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议事决策的主体作用,代表在提建议时要把握好以下“五个原则”:

    一、把握准确性原则。人大代表针对某个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时,首先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该问题的解决是否有明文规定,是怎么规定的,应如何依法或按政策办理。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平时要加强学习,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党的有关方针、政策,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方可作为建议提出。其次,要开展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提高建议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代表们虽然平时工作在基层,生活在群众中,但由于接触面有限,这就需要代表围绕建议议题有目的地亲临现场开展调查研究,以弥补自身对全面情况了解的不足。代表平时应该深入群众和基层当中,广泛倾听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述求,真正摸清群众想什么,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他们做什么。再次,注意建议撰写技巧。一个好的建议除了把握主题及立意外,还要明确充分具体的案由、案据和方案。因此代表在选好建议的题目后,还要围绕这一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掌握详实的第一手资料,然后经过去粗取精、归纳整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如果只是提口号或表面现象的问题,不进行深层次地分析,案据贫乏或没有说服力,提出的解决办法不够全面或准确,则该建议的质量就不会高,在办理上也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对于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代表不能听啥写啥,甚至道听途说、人云亦云,应该实地进行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再考虑通过有理有据的建议形式反映出来。提出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又符合实际和民意的建议。

    二、把握全局性原则。代表提出建议时,不得只顾个人、眼前、局部利益。要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思维理念。代表要对参加本选区(选举单位)组织的代表集中视察、调查或代表持证视察所见所闻中,善于提出涉及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善于从维护大多数人利益和涉及民生最直接、最现实方面问题的建议。这样对建议的办理或落实,将会对全局性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和促进。因此,所提建议必须牢牢把握本地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有纵观大局的眼界,知晓大局的能力。不仅要了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大局,更重要的是还要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党和国家不同时期工作的大局,准确把握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与推动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结合点及切入点,自觉做到想问题、办事情要顾全大局,服从大局,从本行政区域的大局来提建议。当然,对于群众反映的一些急需解决或局部的具体问题,代表也可以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同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要求“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予以办理和解释答复。

    三、把握可行性原则。可行性,是指所提建议符合实际,符合社会共同认知的正常标准,具有办理的可行性,没有超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和“一府两院”的职权范围,没有超过当地经济发展现状和人民群众的承受程度等。代表提出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建议时,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捕风捉影;分析问题要说理充分,客观论证,不能随心所欲,采用推理、猜测等方式;解决措施要切实可行,不能超越权限。对一些按现行法规或政策不能解决或按目前条件一时不能解决的,一般或暂时不要作为建议提出。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通过人代会期间审议各项报告和闭会期间的视察、调查,了解本地近期和今后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趋向和实际。使建议承办单位在力所能及的权限范围内办得到,行得通,办得好。

    可行性是提建议的最基本要求。由于建议是交给“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答复的,内容不切合本地实际和暂不具备条件,不仅让办理单位处于尴尬的境地,而且大大削弱了人大代表的地位和影响力。如果代表所提建议超出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和本级“一府两院”职权范围,可以通过其它渠道,如通过上一级人大代表向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予以反映。

    四、把握公正性原则。公正性,是指代表在提建议时要真正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客观公正,大公无私,坚持原则,客观地反映选区大部分选民的共同心声和意愿,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滥用法律赋予的职权。有些代表提出的问题虽然是客观和准确的,确实也需要解决,但是在提出解决方案和办法时,不够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使承办单位无所适从。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提出建议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广泛走访群众,征求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掌握本选区详实的民意民愿,提出有较高质量的建议。使建议的提出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集中民智,广纳民言,反映民意的基础之上,真正能代表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把握规范性原则。规范性,是指人大代表提建议的书写要求要规范。对于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在形式上没有太多要求,可以是代表个人提出,也可以代表联名提出,在时间上不受截止时间的限制,在内容上可以对各方面工作提出要求。但书写应规范,是一事一议。即一条建议只是说一个问题或一个内容。有利于承办单位研究处理,避免处理过程中涉及的承办单位多,出现忽视或遗漏某些内容。二是标题和内容要具体。标题要简明,反映的意见、要求和要解决的问题要写具体、明确。三是统一使用印发的建议专用纸。保证代表建议的严肃性,便于建议的提出与处理。四是代表建议要亲笔签名。代表个人或联名提出建议都要在认真审阅后,亲笔签名,写清联系地址和电话,便于承办单位同代表联系。五是字迹书写工整清楚可认。代表建议书写工整、字迹清楚,这是提交建议的最基本要求。如字迹不清楚无法辨认,将会给承办单位办理答复代表带来困难,提倡用打字稿。六是做到“五个不宜提出”。既:涉及解决代表本人或代表亲属个人问题的;正在审理的案件;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带转人民群众来信的不宜作为代表建议提出;以及对党的各级组织的建议,应向有关党组织反映,不要以代表建议的形式向人大会议提出。(惠农)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