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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做到“四个把握”办好代表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21 15:56:12 浏览次数: 【字体:

 

   

 

        如何承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有关办理部门在具体的实践中颇费心思的工作。笔者认为,应该把握好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要把握人大代表建议的综合化趋势的特点

        如果从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思维角度来看,伴随人大职能发展的不断规范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正在呈现综合化趋势的特点。从近年人代会代表建议内容来分析,大量的综合性、宏观性代表建议占的比重越来越多。代表们越来越关心关系百姓民生和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性重大问题,有关这些代表建议的产生,一方面说明客观形势变化的需要,说明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迫切要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在这种背景下代表素质和履职水平在不断提高。这些综合化复杂性代表建议的产生不仅给人大工作部门的代表建议审查督办带来新的问题,新的思考,新的挑战,也对代表建议承办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建立综合办理的工作机制以适应代表建议的综合化趋势的特点,这就要求不论代表建议督办者和办理者都要突破目前工作定势和习惯,树立符合办理工作的意识,有关承办部门应建立办理复合型代表建议的综合办理的工作机制,畅通联合办理的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代表建议工作新趋势的特点需要。

        二是要把握人大代表建议的长期化趋势的特点

        还从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思维角度来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二个变化趋势的特点就是长期化,具体地说就是在现阶段除了上述宏观、综合复杂等趋势变化外,近年代表建议中出现了大量的就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进步,提出许多带有长期性、战略性的建议。这些建议已经无法按照传统的“当年办复”的年度工作周期所能解决,其战略性特点使代表建议办复工作呈现长期化特征,有的建议不仅不可能当年办复,而是跨年度的,甚至是几年乃至更长期的思路性的建议,这种长期化、战略性的趋势恰是真正切实履行人大职能深层次的反映,要求承办部门在具体的工作中积极、理智的把握。

        三是要把握人大代表建议的互动性趋势的特点

        再从人大代表建议的提出者和办理者两个主体的关系上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三个变化趋势的特点。那就是合作、互动性趋势的特点。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我们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发展过程中的局限,还有人们在思想、观念和认识上的差距与不平衡。使得代表建议提出和承办两个主体一直以来存在“两层皮”的状况,这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和理解这一问题:一方面从代表建议涉及的内容和质量上来看,代表建议提出由于代表们“知情知政”的局限,代表建议也往往会出现或与实际情况脱节,或已经落后与政府的实际工作部署的情况;另一方面从代表建议的实际承办部门对建议的认知程度、办理工作水平上看,还一定程度存在认识不足、不高,态度上多少有“不耐烦”、“应付”、“重答复”、“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使得代表建议的提出者与承办者客观上成为两个对立主体,彼此之间的沟通不足,协调不够,最终导致代表建议的“两层皮”现象。在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发展的背景下,一方面人大机关对于代表建议产生通过大量的创新性举措,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执政履职水平,提高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另一方面在刚性的代表建议管理要求下,代表建议承办者加大办理力度,提高承办水平,特别是在办复态度有长足的变化和改进。但由于根本理论认识问题没解决,反而会在实际工作中出现重态度、重形式,而忽略实效的倾向。工作中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满意率越来越高,实效性越来越有限”。这里涉及的根本问题就是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两个主体从根本上的统一性、一致性,而从办理和督办的实践角度如何来强化合作和互动性。在实际工作中观察到、注意到强化了承办部门、代表的互动、沟通工作方式,通过反复沟通、共同研究、联合办理,形成了很好的互动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的工作经验,如有的部门深刻理解代表建议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和代表联合调研,请代表介入办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了互动的办理模式,从代表建议的提出到办理实效都体现了“合作和互动性”,解决了许多若是通过其他机制难以解决的难题。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由此可见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的合作和互动性趋势的特点不仅是一种经验,更是一种趋势,充分反映了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许多深层矛盾和规律,不仅具有实际的工作意义,也有深远的人大工作理论意义。应该把协调互动机制贯穿人大代表建议提出、督办、办理、复查的全过程。人大的工作人员可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规程积极组织和引导代表建议的提出更有针对性,开展重点调研,有的放矢的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而人大代表则要根据自身的具体环境和情况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和代表建议的撰写。代表建议的提出者、督办者、承办者三个主体三位一体,在总体目标一致的前提下,建立合作互信的工作机制,独立履行各自的职责,来推进代表建议工作更好的开展。

        四是要把握人大代表建议的动态化趋势的特点

        从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者和承办者两个主体关系来看,代表建议工作的第四个变化趋势的特点就是代表建议的动态化趋势的特点,在代表建议工作中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科学发展和人大履行职能的深入和规范,人大工作的重心和特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反映在代表建议工作中,很重要的变化之一是动态化、长效性趋势的特点。这里所谓动态化、长效性不仅反映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本身,更重要的体现在各承办部门等代表建议办理者的具体办理工作,以及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建议督办者在督办工作等都呈现了适应客观需要的,鲜明的动态化和长效性趋势的特点,这种特点恰恰是代表建议长期、综合、互动性特点在代表建议提出、督办与办理工作上的综合反映。如一些代表的建议内容许多都不是一个工作年度所能解决的问题,需要跨年度在较长时间内逐步解决;自然承办部门在办复代表建议中对待那些长期性的建议不再强调在规定时间流于形式的硬性答复,而是根据实际需要讲求长期性和实效性。

        不论是人大代表建议的提出、督办、办理都要强化动态、长效的工作理念,努力形成动态、长效的代表建议提出、督办、承办工作规程,在具体的工作中通过跟踪问效、评议、重点督办等方法,把代表建议提出、督办、承办工作看成是一种动态的长效性的工作,建立动态长效机制。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