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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乐做群众代言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09 10:43:52 浏览次数: 【字体:

 

  200712月,带着溪湖区选民的信任和重托,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市人大代表,并在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被选举为法制委员会委员。作为人大代表这一神圣的使命,使我深感肩负责任的重大,唯恐有丝毫的懈怠。两年来,我努力加强自身素质修养,认真学习、虚心请教、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竭尽所能地履行了一个人大代表的职责。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由于自己是一名新代表,在当选之初对人大工作和代表职责了解的很不全面,为了能尽快进入角色,不辱使命,真正发挥一个人大代表在依法监督、服务人民、促进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我以强烈的求知欲望,不仅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活动,不放弃任何形式的专题讲座学习机会,同时还通过各种渠道和宣传资料,认真学习领会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政府工作目标,不断拓展自己的视野,扩大知识领域,提升对政府施政过程和社会敏感问题的观察、分析能力。两年来,在参与市人大和专门委员会安排的各种监督、调查活动中,逐步增长了知识、积累了经验,基本具备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依法监督、协助政府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当选市人大代表后,我时刻铭记自己的社会责任,不论是会议期间还是闭会期间,始终把人民的利益入在首位,密切关注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入实际进行调查,并将所见所闻,进行认真疏理、分析形成翔实的文字材料,向市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如在本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我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充分发挥本溪水资源优势,打造绿色优质饮用水名牌的建议》,提出了让本溪丰富的水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生活和经济建设服务的设想。针对彩屯路年久失修,路面坑洼不平,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问题,向市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改造彩屯路的建议》;针对彩屯棚户改造区居民楼密集,小区内道路复杂,普遍缺乏公共照明设施,给市民夜间出行安全构成威胁问题,向市政部门提出了《关于在彩屯地区各小区内安装亮化设施的建议》;根据部分群众对本溪市各医保挂钩医院实行分科收取入院治疗门槛费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取消医院对住院患者分科收取门槛费规定的建议》。此外,还以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的身份,针对一段时期本溪市各种诈骗犯罪频繁发生,不少市民深受其害,严重影响社会安宁问题,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建议,在加大打击犯罪的同时,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市民的警示、宣传,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这些建议,都引起了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分别纳入规划和采纳办理,惠及了百姓、顺应了民意,收到了市民的良好反映,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发挥人民群众同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同选民联系密切的作用,促进政务贯彻和民愿述求渠道的畅通,我坚持以各种方式定期和不定地深入到企业、农村、社区,广泛接触选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工作目标,认真倾听选民对政府工作的意见,掌握人民群众在不同时期的关注焦点,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督促其不断改进工作,规范施政行为,严格依法施政。通过这种直接、便捷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方式,密切了政府和民众的联系,融洽了政群关系。促进了政府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在两年的具体实践中,我深刻的体会到,要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既要全面熟悉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又要真诚地关心百姓的油盐柴米、居家出行,只有一心一意地把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才能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正确执行代表职务。(仇登伟)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