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规范建议办理程序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市公安局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合理摆布,精心组织,超前部署,在办理工作中严格规范程序,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议办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市公安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以什么态度、用什么精神、采取什么措施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检验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改进工作的基本标准。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认真研究人大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市局主要领导对代表建议逐一过问,亲自审批; 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承办的代表建议严格审核。在“两会”召开前,市局所属各承办单位、部门领导及具体工作部门负责同志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在具体承办过程中,各级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督办,为人大建议的办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为保障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公安局结合多年来办理工作的实践,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手册》,在现有的制度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办理工作的五项制度,在内容上更加系统地明确了办理工作在各个阶段中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及工作标准。不断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将承办单位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之中,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加、减分项目。适时对全局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了办理人大建议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突出会中办案.强化办理建议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中办案是做好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办理方式,不仅能降低办理建议成本,而且能在第一时间、第一环境中解决问题。市公安局领导针对每年建议办理工作的特点,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要超前运作,及时办理,能在会中办结的,就在会中办结,不等不靠。如张艳代表提出的“关于维护学校门前交通安全的建议”,市局收到此建议后,立即责成交警支队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会议期间与代表取得联系,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实地调研,经过反复论证,当即决定,在27中大门两侧增设交通标志牌,如“前方有学校,请减速慢行”,并在平山派出所路口处安装了“4吨以上货运车辆禁止驶入”的限速标志牌;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公安局还在每天早晚上学、放学的时段、路段,适当增加警力,加强周围执勤,以便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规范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一是实行交办制度。按照市政府、市人大的统一安排,“两会”结束后及时由市局办公室分解任务、明确标准、规定时限、落实责任。每年的9月份,对重点件二次反馈工作进行交办,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与代表见面,认真汇报建议落实情况,重点件复查征求意见反馈表必须有代表签字,需到年底方能办结的建议在办结后及时向代表反馈,跟踪落实。确保各承办单位“责任清、任务清、时限清”。 二是强化跟踪办理。公安局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意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进度,对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坚决克服敷衍了事,重答复、轻办理问题。对反映集中、涉及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如在办理李文安代表提出的第366号“关于加大力度对本钢厂(矿)区的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时,市局领导高度重视,专程到溪钢分局主持召开了本钢厂(矿)区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整治现场办公会议,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责成市局办公室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指定由溪钢分局牵头办理,得到了本钢厂矿和本钢广大职工的认可。 三是坚持报告制度。对承办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大建议,及时向市政府督察室、市人大人工委报告,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建议,切实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如今年史贵生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大‘电子眼’覆盖面”的第1号建议,根据代表提出应转市财政局处理的意见,我们及时向市政府督察室反映,并在政府督察室的协调下,与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和认可,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各承办部门对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四是严格审核把关。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由承办部门形成的答复意见先由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交市局办公室主任在答复的格式和内容上加以把关和完善,再报市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上报,确保人大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是加强沟通环节。各承办单位在接到人大建议后,都积极地与人大代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及时、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办理情况,征求代表们的意见,不满意的立即整改,适时再次走访。通过深入走访、细致解答,争取代表们的支持和理解。 六是建立联系制度。一方面,为了让代表及时了解我局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为他们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提供依据,每年都在开会前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汇报上一年工作情况。介绍下一年的工作打算及工作重点,为代表提供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践基础。另一方面建立了专人负责、定期联系、定向走访、信息反馈、问题督办等工作制度,通过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公安工作等方式,使代表们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安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服务和管理水平,使公安工作的每一方面、每一环节都体现人民的意愿、满足人民的需要,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编辑:白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