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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依法履职尽责 为本溪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0 16:02:03 浏览次数: 【字体:

前不久,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市委领导下,全力建设“两个机关”,主动站位“两个一线”, 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战略和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守初心、担使命、尽职责,为本溪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坚持立良法、促善治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巩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完善法规立项、论证、起草、审议工作机制;注重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专业代表小组、律师顾问和基层联系点作用,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完善向下级人大征求意见和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制度。

 

 

认真做好年度立法工作。全年共安排立法项目13件:《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条例、枫树保护条例、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条例,续审观音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改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废止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审计监督条例,开展城市规划区山体保护、文明祭祀立法调研,落实《浑江流域跨区域立法协同等合作框架协议》,指导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大做好相关立法工作。

 

 

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启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实现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二是围绕“生态立市”战略实施,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和五级人大代表联合联动开展视察活动;三是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开展“三抓三促”工作调研。

 

 

加强对财经工作的监督。一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0年1-8月份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题调研;二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溪市“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制定情况的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本溪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书面)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四是围绕高新区发展建设、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公共交通等重点工作开展视察调研;五是开展“文旅兴市”战略实施情况调研,跟踪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对旅游交通情况、旅游商品开发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六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公交车运营情况的报告;七是对我市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加强对重点民生工作的监督。一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二是对我市教育集团化办学情况进行调研;三是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四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五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六是对城市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视察调研;七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殡葬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推进安全生产和民族工作,对退役军人工作、宗教场所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等进行视察调研。

 

 

加强对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一是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二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三是对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四是对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工作情况进行视察;五是对市公安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六是对司法机关重要事项报告和特定案件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分析;七是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涉诉债权、债务纠纷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强化申诉控告工作。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依法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

 

 

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在出台重大决策前向同级人大报告;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监督议题和重点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突出抓好《本溪市全域旅游规划》审议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决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决贯彻党委人事意图,确保通过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任前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向宪法宣誓制度,探索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履职监督。

 

 

坚持尊重代表、服务代表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积极探索有差别、精准化的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代表履职学习;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集中履职培训和会前专题讲座,举办市人大代表知情知政专题学习和骨干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重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检查和专题调研。

 

 

密切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增加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人数;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巩固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建设成果,推动指导各级人大代表进“家、室”开展活动。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严把代表建议审查关,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专委会对口督办、代表工作部门综合督办制度,适时研究代表建议满意度评价标准;与市政府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优质高效。

 

 

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和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加强代表履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抓好代表履职情况登记通报,全面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加强和规范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代表退出制度。

 

 

坚持提素质、塑形象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保持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着力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深化理论武装,抓好集中学习研讨,成立人大理论研究智库,推动人大理论实践研究工作有序开展。着力建设“两个机关”、主动站位“两个一线”,在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及打赢“三大攻坚战”“三抓三促”等重点工作中主动参与、担当作为。着力加强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

 

 

强化组织建设的根本职能。强化常委会和机关两级党组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扎实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积极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纪念本溪市设立人大常委会40周年系列活动,配合协助市委召开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

 

 

突出队伍建设的重要地位。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强化机关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督查、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三合一”体系。注重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机关文化建设,构建和谐人大机关。

 

 

发挥作风建设的保障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提升机关调研工作实效。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工作。加强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上水平。

 

 

(朱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