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公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安排,5月份将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 众的知情权,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设立办公室,欢迎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广大群众于5月10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 等方式,对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3号 电话:42868948 电子邮箱:bxrdnw@163.com
2019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