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本溪日报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监督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服务振兴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本溪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