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公告
根据《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办法》(本人发〔2023〕12号)及《关于开展2025年度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本人监察司法发〔2025〕3号)规定,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孙 燕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朱 飞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高 伟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 颖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源远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一级法官
(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周丽侠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唐殿彩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闫亚芹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王胜志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刘 畅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二、评议内容
本次评议工作主要从思想政治、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四个方面对被评议对象进行评议。
三、评议时间
本次评议工作将在2025年5月下旬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进行。
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工作情况的意见,征求意见至2025年4月29日止。
联系电话:024-42868942,电子邮箱:srdjcsfw@126.com
特此公告。
市人大常委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