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6年7月29日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按照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本溪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仍为305名。分配各县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选的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别为:本溪满族自治县47名,其中市直派选12名;桓仁满族自治县47名,其中市直派选12名;平山区61名,其中市直派选8名;溪湖区55名,其中市直派选12名;明山区58名,其中市直派选8名;南芬区29名,其中市直派选9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8名。
二、各选举单位应于2026年12月15日前选出本溪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