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开展地方性法规审议工作
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素质,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工作者应该认真研究的课题。地方立法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依法肩负着法规草案审议的重任。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应该着重把握五方面重点、具备五个素质和强化五种能力,才能履行好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的重要职责。
一、审议地方性法规应当注意把握的五个方面重点
如何履行职责,怎样才能履行好职责,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审议地方性法规重点应该是审什么、怎么审。
(一)要审查法规草案规范的内容是否违背了法律对地方立法权限的特别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是我们审议地方性法规合法性的重中之重,在审议中应当严格把关。关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对哪些事项的许可应当由法律设定,哪些许可可以由地方性法规设定,哪些事项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些都要严格执行。关于行政处罚。处罚法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同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只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强制法对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规定非常严格,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慎之又慎。
(二)要审查法规内容是否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地方立法一般都有上位法作为立法依据,在审议时,要对照上位法看法规草案的规定是否与上位法不一致。比如,执法主体是否改变,有的法规草案把行政执法权授予事业单位甚至企业;有的扩大或者缩小行政执法权力;有的减少管理相对人的权利或者对权利附加条件,增加义务规范;再一点就是在处罚中随意降低罚款下限或增加罚款上限,甚至没有依据就乱设罚款等。
(三)要审查法规内容是否合理。合理性是属于情理、道理、伦理乃至于世俗、约定等等方面。合理性审查较难把握,需要审议人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了解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有公正客观的分析能力,掌握大量的知识和相关资料,能处以公心等等。对合理性审查要通过听证、论证、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广大群众意见,听取代表的意见;要有大量的事实依据和科学数据,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的。
(四)制定地方性法规要突出地方特色。制定地方性法规要有本地方的特点,符合当地的实际,不能照抄照搬上位法和外地现有法规,这样既没有地方特色,又白白地浪费了立法资源。
(五)制定地方性法规要有可操作性。可操作性是地方性法规的生命,一部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再符合法理、再符合逻辑、再完整,如果没有执行力,不能操作,也是一纸空文。
二、审议好地方性法规应具有的素质和能力
地方性法规质量优劣,法规草案是基础,关键是常委会审议质量。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要提高五个素质,增强五种能力。
一是要提高政治素质,增强政治鉴别能力。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要履行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就很难真正行使好职权。就立法而言,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很好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点是为少数人、为小集团谋利益,制定出来的法规就有可能是恶法,不仅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还可能使经济社会发展退步,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受损。
二是要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人大工作的法律性和程序性很强,没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掌握较多的法律知识,就很难开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主要要掌握和了解宪法、组织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经济法、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部门更要熟悉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只有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审议法规才能得心应手。
三是要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专业审议能力。立法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审议人员既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又要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从我市现行的40部法规构成看,城市建设管理方面13件,财政经济方面11件,农业农村方面8件,内务司法方面3件,科教文卫方面3件,人大自身建设方面2件。这些地方性法规都有较强的专业性,只有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审议时才能有的放矢。
四是要提高道德素质,增强示范带头能力。立法工作者的道德素质不仅会直接影响到法规质量,而且会影响到法规的尊严以及执行力。人大代表在一定范围内是公众人物,他的影响力很大,在一定的范围内有示范带头效应,一名道德素质低下、人民群众不信任的人参与立法,人民群众对法规是不会信任和拥护执行的。
五是要提高文化素质,增强开拓创新能力。社会要进步就不能墨守成规,就必须创新,法规不仅仅是规范人们可以做什么、怎样做,也有引领作用、倡导作用、创新作用,改革的成功经验可以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一些先进的、甚至是超前的规范可以引导人们去怎样做,促使社会进步。所以,立法工作必须创新,立法法规定的地方立法先行先试,就是允许地方创新。所以,立法工作者必须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学法律知识、学政治理论知识、学科学技术知识,用知识武装自己,创制出更加符合时代要求的法规,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