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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

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3 10:28:23 浏览次数: 【字体:

 

任研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精髓要义,以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精神做好全年的人大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要有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

        政治担当就是要按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一是要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任何一个组织,没有一个强大有为的领导核心,最终会走向混乱。从古今中外的历史更迭、党史进程,从任何一个国家、组织的兴衰成败来看皆是如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履行各项职权时,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把人大各项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保证党的主张依法转化为国家意志,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统一,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的统一,从制度上、程序上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使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要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定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总结建国60多年来的历史经验,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其中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自信。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会更加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三是要正确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内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在内的有机整体。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虽然工作的职能不同、平台不同、依据不同、资源不同、方式不同,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统一行使决定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协同一致的工作,共同推动发展。

        二、要有职责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实效

        古人说:“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勇于职责担当,就是要依法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把人大工作做出成效。一是要明确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是什么”。人大常委会主要是行使“三权”,即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这其中最重要的是监督权,就是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分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两方面内容。工作监督主要是监督“一府两院”落实好人代会通过的“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事项,确保完成人代会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等新要求、新任务,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落实。法律监督主要是监督行政司法机关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内的正确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这对人大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要明确人大常委会应该“干什么”。要把“党政所急、人民所盼、人大所能、法律赋予”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依法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以扎实高效的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要保障和支持代表发挥作用,进一步提高代表和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引导代表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促进各方面的工作。特别是要积极呼应党委重点、人民期盼、社会关注,每年干出几件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事情。三是要明确人大常委会应该“怎么干”。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把每项调查、视察、检查活动的报告写出亮点、写出特色。这就要求了解情况要“全”,中央省市层面的上情、区街层面的下情、自身的内情、区外甚至国际上的外情都要了解清楚,以便融会贯通,相互借鉴;分析问题要“深”,要抓住问题的本质,找到问题的成因,把问题分析到位、分析透彻。提出建议意见要“行”,要有针对性,能解决问题;有可行性,能办得到;有操作性,能落实好。

        三、要有能力担当,进一步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

        “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担当起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要着力提高四个方面的能力:一要提高“学”的能力。要深学政治理论,突出学习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世界先进的民主法制思想,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要精学本职业务,集体通学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人大工作的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广学各科知识。当前,新知识、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我们一定要紧跟时代步伐,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做到“知全局、懂本行”。二要提高“看”的能力。要学会用战略的眼光来看问题,切实找准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依法监督解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学会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着眼于未来城镇化,未来20年中心城区的发展变化来思考今天的发展和资源配置,谋划今天的工作,做到“打基础、利长远”。要学会用辩证的眼光来看问题,坚持用矛盾的观点对问题进行一分为二的分析,客观公正地看待是非功过。三要提高“说”的能力。审议决策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之一,审议发言也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掌握的一门基本功。要言之有物,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要言必合法,避免发表与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相悖的言论;要言而求新,学会从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去提炼观点,阐述问题,审议发言时要做到观点新颖、思维严谨、措辞准确。四要提高“监督”的能力。要熟悉监督的程序,掌握其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方法措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监督工作;要创新监督的方式,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措施;要选准监督的议题,重点围绕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民本、民生、民心的重大议题开展工作,切实把人大工作的成效更好地体现在推动科学发展上。

        四、要有资格担当,进一步树立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让我们的党更纯洁,让我们的干部更受群众信任,建设廉洁勤政、求真务实的干部队伍,带领人民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一要做到清正廉洁。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廉洁自律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和为政之要,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秉持“赶考”之心,把岗位当“考场”,以人民为“考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二要做到团结协作。“治功需要精明、治体需要浑厚。”敢于担当并不是一个或几个领导干部的担当,而是一个集体相互支撑、群策群力的担当。这对于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组织来说,更加具有特殊的意义。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碰到问题不推诿,遇到问题合力攻,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三要做到遵守纪律。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按要求参加党委组织的活动,落实好党委交办的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工作纪律。认真遵守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按时出席人大召开的各次会议,积极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调查、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遵守组织纪律,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以和共事、以和兴事、以和谋事、以和成事,树立人大新形象,开创工作新局面,创造工作新业绩,为实现更高层次新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商务中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李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