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人大】桓仁冰葡萄酒“贴上”法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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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桓仁满族自治县冰葡萄酒管理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开始实施。这种为某一单一产品制定民族地方法规的做法,是地方立法选项上的突破,也是我国民族地方立法的一种创新尝试。 1998年,桓仁五女山米兰酒业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生产冰葡萄酒,到2003年,冰葡萄酒产业已发展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生产模式,目前,冰葡萄种植面积迅速扩展,已有10000多亩,形成年可生产冰葡萄酒1000多吨的能力,占世界年产冰葡萄酒总量近50%左右。冰葡萄酒产业被列为桓仁的主打产业之一,计划到2015年末建设100个葡萄酒庄,葡萄种植基地要达到20万亩,相关产业产值要达到300亿元,把桓仁建设成为“世界冰酒之都”。然而,随着桓仁冰葡萄酒市场的兴旺和知名度的提升,小作坊生产的冰葡萄酒产品混入市场,用廉价的生产成本与正规、标准的规模企业打起了“价格战”,扰乱和冲击了桓仁冰葡萄酒市场的正常秩序,对桓仁冰葡萄酒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促进冰葡萄酒产业规范、快速、健康发展,就成为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桓仁满族自治县冰葡萄酒管理条例》起草过程中,桓仁县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主动参与,提前介入,反复多次召开有县行政管理部门和冰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及冰葡萄种植户参加的讨论会,通过不同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地考察调研冰葡萄酒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使制定的条例更科学、实用、管用、好用,从地方立法机制上保障法规制定决策公开透明,民主科学。 《桓仁满族自治县冰葡萄酒管理条例》共23条。《条例》规定:冰葡萄种苗生产和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冰葡萄酒酿造企业应当有与本企业生产规模相一致的冰葡萄种植基地;禁止生产和经营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冰葡萄酒;冰葡萄酒生产和经营者不得伪造产地,未经授权不得在产品标识及宣传资料中使用“桓仁冰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自治县政府应当建立冰葡萄酒流通溯源制度等,违反条例规定的,可依法给予处罚。 目前,这部民族地方立法已进入实施阶段,它将成为促进冰葡萄酒产业发展的法律保障。(本溪日报记者 李恩惠)
编辑:白武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