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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

【溪湖区人大】关注百姓生活 助推棚改进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13 16:02:18 浏览次数: 【字体: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溪湖区棚改动迁是我市重中之重。该区人大对此高度重视,连续多年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持续监督。今年5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再次对区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区政府近十年来全区棚改工作情况汇报,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了全区的棚改工作进程。

     常委会调研组认为,十年来,在区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溪湖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就,城区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化了领导,政策措施到位。区政府成立了棚改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积极争取协调省、市政府,使溪湖区各类地区群众享受沉陷区动迁政策和棚户区动迁政策。同时,抽调得力机关干部,充实棚改工作一线,做到了组织、人员、资金“三保障”,形成了区领导、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的“三级联动”动迁工作运行机制,有力推动了棚改工作进程。二是实施了分步推进,保证了棚改的顺利进行。棚改工作中,区政府采取分步实施推进的办法,按照五万平以上棚户区改造、五万平以下一万平以上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三个步骤和阶段进行操作,确保了全区棚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精心组织协调,效果明显。棚改工作中,区政府积极协调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坚持就地就近原则,办理各项动迁手续,及时召开区政府常务会和区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处理动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共动迁居民40899户,回迁安置33841户,异地安置5200户,拆迁面积126万平方米,新建住宅面积270万平方米,先后建成十余个高标准现代化住宅小区,使溪湖城区面貌发生了崭新的变化。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区人大调研组也发现了一些比较典型的问题:一是近一万户群众的动迁改造问题。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已经历时近十年,但还有近一万户群众依然生活在危房和低矮的棚户住房中,亟待动迁解决。二是动迁改造中的一系列后续问题。许多新建小区的配套设施、小区绿化、小区道路、路灯亮化、自来水、供电等工作,建设单位还没有做完,便将居民回迁,造成垃圾排放无人管、经常停水停电等诸多现象频繁发生。三是引发群众上访的一系列问题。据统计,全区棚改过程中因建设单位不履行协议、拖欠居民租房费引发的群众重特大集访、集访和个访占全区上访总量的三分之一。

     对于后续棚改工作,常委会建议:一是要积极协调市直部门,参与城区建设规划设计,尤其是建筑施工的审批、监督。要通过法律或行政等手段,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并同市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有机地融为一体。二是区政府要积极协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与新建小区的验收工作。要积极做好市、区两级政府上下之间的协调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部分动迁群众长期不能回迁和拖欠租房费等一系列问题。三是要积极争取市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结合溪湖区三大园区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尽快尽早解决近一万户的工矿棚户区迟迟不能动工改造问题。 (溪湖区人大办公室  高阳)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