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调查研究基础增强监督实效
调查研究是开展任何工作的重要方法,对于人大工作,更是基础和前提。那么,在人大监督中如何做好调查研究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要调查研究事实资料。这是开展监督的事实依据。监督法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府两院”在行政执法、司法活动中产生的效果是客观存在的,因此调研要深入到执法、司法活动的行政相对方、司法活动的参与人和公共管理工作的第一现场,多方面去接触和感受执法、司法活动实践,获取全面真实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用心去看,既要调查现状,又要调查历史;既要纵向对比看发展,又要横向比较看差距;既要在大家认为正确的东西中发现潜伏的危机,又要在暂时的困难中发现萌发的希望,切实把事情看实、做实,把数字核准、核精,把原因查明、查清。
要调查研究民情资料。这是开展监督的民情依据。基层、一线、群众的感受、愿望和要求是开展调查研究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真正了解实况、掌握真情。坚持走群众路线,这不仅是思想方法,也是工作方法,还是人大工作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一个重要优势。在调研中,人大要充分发挥这个优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力,凝聚人民群众推动科学发展的力量。
要调查研究政策法律资料。这是开展监督的法律依据。在一定意义上说,人大监督就是以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和要求为指导,以政策法律为依据,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判断,肯定和支持其正确的、符合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工作,指出其不正确的、不符合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做法,并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确认或予以纠正。人大调研要特别重视学习研究政策法律方面的信息资料、详细了解有关政策法律出台的背景,深刻理解重要制度、原则和规范设定的意图导向,力求透彻地掌握政策法律这把衡量工作的“尺度”,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提供政策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