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立法工作>详细内容

立法工作

人大监督促服务 代表对症“开良方”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5 17:14:36 浏览次数: 【字体:

 

营商环境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市始终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政府服务环境、社会法治环境和政治生态环境,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和广大人大代表对营商环境进行持续监督和关注。今年2月9日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行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多措并举,依法履职,认真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对全市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持续监督,为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3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作出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议》,从4月起对我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围绕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和提升服务水平,修改或废止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适应、与改革发展要求不协调、与法律政策不一致等内容,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制保障。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率相关部门领导专程前往南方学习考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成立三个调研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调研。

5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就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行专题探讨,共商良策、提出建议。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还将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不仅如此,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组织代表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让每一个来溪投资的企业感受到我市营商环境的向好变化。

在依法履职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号召全市人大代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建言献策。广大代表响应号召,今年以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共提出11件高质量建议,积极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出谋划策。

刘鹏代表建议,加快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明确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专业行政管理机构,建立高效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切实做好企业和项目对相关部门服务的评议工作,确保服务成效评估真正成为倒逼政府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效率提高的有效办法。

代表翟天齐建议,应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有关涉企职能部门的工作全部纳入其中,进行每年一次的考核评价;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为主导,由工商业联合会、各行业商会参与的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奖惩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实行严厉的问责;制定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事项等营商环境指标,并对其实施考核。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代表刘志国建议,要促进政策资源和财政资源整合,形成政策和资金合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鼓励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重构融资性担保体系;推动中介组织服务小微企业。

代表赵庆峰建议,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硬措施和量化指标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为客商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让企业放心投资、放手发展。

代表马忠岩建议相关部门深入困难企业,摸清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帮扶,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大力宣传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思路,引导企业逐渐向我市战略发展方向转型,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获得各项补贴;制定科技创新奖励政策,对创新型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使其尽快成长为具有带动性的企业。

记者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一府两院”及各相关部门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重大工程,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监督检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3月7日,我市成立了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3月14日,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专门部署营商环境建设年和专项整治工作。全市还成立了8个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组,针对政务环境、招商引资、市场准入、侵占企业财产、违规增加企业负担、执法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以及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问题、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查部门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督查。

此外,我市还采取创新考评机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选聘特约监督员,建立督导检查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对各地区、各部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企业降成本等工作情况进行持续督导,确保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