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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定后动 行且毅坚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1 14:59:54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大常委会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

 谋定后动,行且毅坚。市人大常委会于近日通过了2015年工作要点,确定了完成工作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旨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有为,着力抓好新一年工作落实。

       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不断强化监督工作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一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新一轮振兴东北政策在我市落实和项目对接情况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全市旅游工作报告,视察药都建设“规模化、国际化、城市化”推进情况,跟踪监督市政府落实与本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建议情况和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三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五个一批”工作推进及全民创业(就业)行动工作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专题询问工作完成情况。四是听取和审议“千万亩经济林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开展对我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情况的调研。

       加强对计划和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一是依法审查和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201518月份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开展前期调研,听取和审议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情况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工作情况报告,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编报工作。组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库。推进预算执行“在线监督”工作。着力推动预算、决算和审计结果公开。

       加强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监督。一是听取和审议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本溪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太子河城市风光带控制性规划实施情况。二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城市建设和改造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专题询问主城区城市建设改造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对创卫工作的跟踪视察。四是围绕沈本新城新建基础设施使用情况和高新区农民保障房及时回迁情况开展调研,对高新区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视察。五是围绕农村环境整治和流域治理工作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六是加强对“引观入本”工程、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城市供暖准备工作、“暖房子”工程、入住房屋产权证办理等民生问题的监督。

       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全民健身条例》、《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3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立法后评估,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监狱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对去年《辽宁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制作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单,对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进行调研。

       加强对内务司法工作的监督。一是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二是听取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三是制定《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对司法机关重要事项报告和特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五是听取《对市政府开展殡葬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和《对市中法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六是推进信访职能转变,完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启动申诉控告工作。

       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立法工作

       认真做好立法工作。科学调整地方立法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本溪市旅游条例》、《本溪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改《本溪市殡葬管理条例》、《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废止《本溪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对制定城市供热条例、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人参管理条例、养犬管理办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立法计划项目进行立法调研。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积极探索实行有关专委会牵头起草、委托第三方起草等法规起草新方式。坚持和完善立法评估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增加专委会中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委员比例,完善立法顾问咨询制度,建立法律专家数据库,设立基层立法工作联系点。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的沟通机制,探索建立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咨询论证机制,开设网上立法专栏、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微博,鼓励和引导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立法全过程。

       以提高决策水平为目标,认真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健全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施细则,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本溪的实施意见,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决定,推动法治本溪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操作流程,探索试行对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类进行法律常识测试办法,研究起草《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依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保证人事任免工作依法有效进行。

       认真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研究制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对评议对象、组织实施、工作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规范。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以发挥主体作用为抓手,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扎实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全年计划开展四期代表履职专题培训,组织一次代表组长和联络员研讨交流,并在市委党校开办人大代表培训班。

       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制度。积极推进市代表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作用,设立代表接待日,邀请更多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检查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服务指导,抓好代表活动制度和平台建设。组建专业代表组,逐步试行代表视察、调研课题化,开展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工作。围绕新一轮东北振兴和“三都五城”新本溪建设,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

       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坚持创优评先、履职考核等制度,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指导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依据《关于规范人大代表履职行为的暂行规定》,启动代表兑现承诺活动,健全和完善代表退出机制。

  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包件督办、专委会参与督办制度;改革建议办理的受理方式,探索建立由常委会直接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办法;公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加强对不满意件的督办工作。

       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的,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深化整改措施落实。严格落实党建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完善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与县区人大的联系,适时召开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新形势下市县区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解决办法,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加强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机关集体学习制度,坚持常委会会前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到有关大专院校进行培训。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抓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学习。

       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强化制度创新,努力探索建立加强人大常委会建设的新机制、新方式。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坚持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正确导向,加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充实专业人才,优化机关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努力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对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新闻宣传,对立法重点项目、监督创新举措的深度宣传,对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展示代表风采的典型宣传。深入开展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争取出一批有质量、有份量的调研成果。

       加强人大工作公开化。选择涉及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重大议题,实行常委会会议网络视频直播。改版《本溪人大》刊物和本溪日报《民主法制》专版,改造升级本溪人大网站,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影响力。(朱彦良)

编辑:李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