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由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凤武所作的《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我市两级法院能够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执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应对执行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转变执行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会议指出,我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在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认识到:执行环境中依然有影响、干扰执行的不利因素,执行工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有效,执行程序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提高,执行队伍建设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为进一步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现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执行环境。要积极主动与政府法制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配合,切实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社会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诚信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的法律意识,形成以抗拒、阻碍人民法院执行为耻,以服从、配合、支持人民法院执行为荣的社会氛围。要突出执行工作的特点,以案说法,加强对典型执行案件的宣传教育,公开曝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阻挠、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典型事件,警示被执行人,突破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以及权力干预的束缚,积极营造支持执行工作、理解执行工作的法制环境。要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工作,让公民、法人在经济活动中增强风险意识、举证意识和赔偿责任意识,正确理性认识执行工作, 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协助和支持,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逐步形成社会化执行的大格局。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大执行活动及时汇报,争取支持,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联动网络, 发动全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社会化的大执行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的条件和程序,建立起一整套操作性强的运行和管理机制,通过制定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法定职责,加大对干扰、逃避、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简化协助执行的工作程序,提高协助执行效率,对拒不协助执行或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妨害执行造成执行不能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使执行联动机制切实发挥作用。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指导、督办和协调的力度,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执法方法,不断总结执行工作经验。要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制度、执行公开制度等,解决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诉讼调解、执行和解,进一步化解民事案件纠纷,对于重点案件要依法采取法定强制措施,对于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加大打击力度。要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使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结的每个步骤、程序、措施都规范准确,通过与银行、工商、房产、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形成一整套执行威慑机制。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执法水平。要从政治、工作、生活和人身安全等方面关心执行人员,积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健全执行组织机构,严格按标准充实业务骨干,优化执行队伍结构,适应执行工作的需要。要加强对执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简单生硬、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工作态度。要建立严格的执行质效评价体系,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努力提高执行案件的执行标的到位率,不断完善执行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等管理制度,加大案件考评力度和重点案件尤其是容易滋生腐败环节的监督力度,切实解决执行乱。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执法水平,打造一支道德品质过硬、执行业务精通、公正高效廉洁的执行队伍。
编辑:李斌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