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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职责 服务发展大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31 15:24:41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大常委会上半年工作综述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总体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责,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加强监督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常委会重视钢铁深加工产业发展,组织部分代表深入到桥北工业园区和东风湖工业园区,实地查看了园区基础设施及部分入驻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建议要突出钢铁深加工特色,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产业园区,加强园区资金、土地整理仓储和动拆迁工作,做好推进大台沟铁矿从岩心勘探转向投产开采和研发中心工程建设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服务职能、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加快推进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

 常委会对全市金融运行、金融监管及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要加大对“三都五城”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改善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放量,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问题;加大对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银企联系的长效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的信贷信息服务。

 常委会关注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对城市供暖情况进行了调研,建议进一步完善供暖专项规划,加快热源建设及供暖设施的更新改造,加快供暖资源整合,推进“暖房子”工程建设进度,强化供暖行业管理等意见和建议。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行了调研,提出要严格把握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大动迁工作力度,多渠道筹措保障房建设资金,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和分配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建成后的服务管理等意见建议。

 常委会注重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辽宁省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建议充分利用好和积极争取国家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完善对民族地区的水资源、林业资源、矿产资源的长效补偿机制,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贴息贷款、配套资金、转移支付等项优惠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帮助自治县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推进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常委会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进行了视察,建议市政府增加财政投入,改善基层条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常委会视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场所环节和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常委会还视察了《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提出要确保惠农政策、各项农业生产计划落实到位;突出现代农业特色、突出农业发展重点,大力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抓好森林防火和畜牧业防疫工作等意见建议。常委会对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督促公安机关进一步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

 常委会为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四月份启动了测评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和省垂直管理行政部门的工作,召开了测评动员大会,对21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和4个省垂直管理行政部门提出了要求。为保证此项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测评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和省垂直管理行政部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专门委员会对受评单位进行了督促检查。目前,各受评部门都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服务三大产业集群建设,推进项目年活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服务意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推动新本溪建设。五月份,常委会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重点抽查了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大厅、本溪路政局及本溪县政府、南芬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促进了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坚持科学立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按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上半年进行了《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和《本溪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两部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和初审工作。《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已经常委会二审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本溪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将按计划于7月提请常委会审议。常委会还对《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本溪市供热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加强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组织代表小组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查和检查活动。全市17个人大代表小组围绕钢铁深加工、医药、旅游等三大接续产业发展,城乡道路改造、小区物业管理等城市建设和管理问题,菜篮子工程、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学前教育、就业与再就业、市场物价等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调查视察活动10余次,向政府提出有价值的书面建议7件。

 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联系代表制度,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代表提出的33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及时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并从中选择了加大对药都药企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政策、完善食品安全常态监管机制等13件事关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代表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包件督办,促使规范公交车站站牌管理、完善育龙路建设、加强沈本产业大道交通管理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来源:本溪日报2012-7-31   编辑:白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