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彰显共和国本色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长愉 今年的十月一日,是新中国六十年华诞。六十载沧桑巨变,祖国繁荣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这是我们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彰显出以民为本的共和国本色。 六十年,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虽然历经艰难曲折,但却辉煌卓著。建国之初,我国就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地方普遍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954年9月,在我国的第一届全国人代会上,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这是一部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精神的宪法,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初步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此后得到全面确立和曲折发展。文革十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全面恢复和不断发展。1979年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订的宪法和新颁布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以后又在乡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使人大工作在地方步入了经常化、系统化、规范化的轨道。全国人大于1982年重新颁布了现行宪法,而后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四次进行修正,根本大法在保持稳定和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为祖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的履行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四次修正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组织制定了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为有效履行各级人大职权提供了法律保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保障和维护人民当家作主地位,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了应有的发挥。 回顾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程,使我们深切的感受到,作为我国政体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根本,始终体现着国家以人民为本的本色。同时,建国六十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证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要求。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无论是发展民主还是建设法治,都不能离开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才能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切实具有坚实保证。实现三者有机统一,是体现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优越性的根本途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建立和发展符合中国国情的政体。作为我国政体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便利的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从中国国情出发发展民主,就必须坚持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不能简单照抄照搬西方的政体模式。 新中国六十年的发展历史,为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更为我们建设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我们只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会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会得到不断坚持、不断巩固、不断发展。因为我们党正在进一步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正在总结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保证在党的领导下组织带领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正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祖国的未来一定能够更加发展进步、更加和谐民主、更加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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