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民生促就业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是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重要工作。为推动我市就业工作健康发展,7月28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凤成带队,对我市就业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中,听取了市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我市就业工作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市、区两级就业服务机构的运行情况,对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把保就业作为民生工作的核心,努力克服金融危机给我市就业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强化落实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完善了就业政策扶持体系建设,建立了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制度,对困难就业群体实施了有效的就业援助,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强化了就业基础工作,保持和稳定了我市就业的总体形势。实名制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城镇登记失业率、发展就业联盟等项任务指标,全部完成了省政府对我市要求的时间进度,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动态为零。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就业中还存在很多矛盾和问题:一是国有企业转制离岗职工中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员需要安置;二是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不断增多,大中专毕业生不断都给我市的就业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三是对就业政策的宣传不到位,还没有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四是部分劳动者择业观念落后,一些岗位无人问津;五是劳动力市场场地狭小,影响了企业和劳动者的进场洽谈;六是县区政府相关就业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了公益性岗位的就业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稳定的就业,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因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就业工作的认识。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促进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把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就业渠道以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劳动者转变择业观念、自主择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的典型经验等宣传到基层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个层面,提高全社会对就业工作的认识。一方面要使企业充分认识到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地保证在岗职工不下岗;另一方面要组织教育和引导就业人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最大限度地实现充分就业,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宣传,促进各项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贯彻《促进就业法》,依法开展好各项就业促进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就业法》,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领导责任,真正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要依法开展好就业制度的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开展、就业援助提供等各项工作。要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改善就业环境,加强失业调控,强化就业服务的管理,抓重点、抓难点,解决弱势就业群体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对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明确企业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鼓励、引导企业依法开展用工活动,保护就业者合法权益,不断规范就业工作。 三、强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就业信息服务质量。要充分发挥好就业信息网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就业服务信息网不能仅仅满足于市、县区的链接,其终端还要进企业、进社区,甚至进家庭,把就业信息、法规政策等通过网络传输到企业、社区和劳动者,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细致周到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就业平台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就业。 四、搞好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要增加就业培训补贴的支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开展好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要充分发挥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各类组织作用,开展好培训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拓宽就业培训的广度。要根据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就业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五、积极拓宽渠道,努力扩大就业空间。要继续抓好现有劳务输出渠道,努力发挥好各驻外办事机构的作用,稳步扩大对外劳务输出规模,缓解本地就业压力。要鼓励和引导有能力、有愿望的劳动者开展自主创业,在资金、市场、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带动更多的人就业。要大力发展三大接续产业,特别是发展旅游、餐饮等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 六、认真解决目前就业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一是要加强市、县(区)两级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改善人力市场环境,改变劳动力市场场地狭小、不适应现实就业洽谈需要的现状,为企业和劳动者创造宽松、和谐的洽谈签约环境,为用工双方搭建好沟通交流的平台。二是县区政府要增加资金投入,保证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所需的配套资金,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三是要加强就业的动态监测,防止个别企业骗取政府就业政策,努力保持就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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