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报2010年第一号
目 录
1、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 2、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的说明 于兆琨 3、本溪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宋克成 4、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5、本溪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 6、关于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的说明 于兆琨 7、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定 8、本溪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本溪市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刘树山 9、关于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龚振福 10、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11、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王佳才 12、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本溪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13、本溪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陈继壮 14、人事任免事项
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
一、通报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主任会议议题及重点视察活动安排; 二、听取市人大环资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的说明 ——2010年4月1日在本溪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于兆琨
各位委员: 主任会议向本次常委会议建议的议程有两项。现在,我就各项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作简要说明。 第一项议程是,通报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主任会议议题及重点视察活动安排。关于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会议议题以及重点视察活动安排已经本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通过并在2月上旬发给大家。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向各位委员作一次通报。 第二项议程是,听取市人大环资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史贵生等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本溪市农村土地征占拆迁补偿安置条例》的议案”。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的决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已形成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听取这个报告。 以上两项议程进行完后,由赵主任为我们传达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政高来溪现场办公时的讲话精神。 本次常委会议拟开半天,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已印发给各位委员,请予以审定。
本溪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 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0年4月1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员会主任委员 宋克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员会办理的由史贵生等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本溪市农村土地征占拆迁补偿安置条例》”的议案,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听取了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征求了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意见,并与提出立法议案的代表进行了沟通。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议案审议意见。 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认为,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长远生计,关系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为加强我市农村土地征占补偿安置工作,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规范我市农村土地征占补偿安置工作十分必要。 针对我市目前土地征占补偿安置工作实际情况,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积极着手起草制定相关办法,在多次到外地学习考察和对我市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基础上,已经起草了《本溪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并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我们了解到,国家正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因此,我市暂不宜制定相关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建议将该立法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相关部门、单位继续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待国家《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再结合我市实际,纳入立法计划,尽快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2010年5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愉,副主任荣凤成、沈福泰、郑广良,秘书长于兆琨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赵长愉主持。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了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通过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已通过《本溪日报》向社会公布)。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积极财政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努力化解财政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紧紧围绕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振兴”的工作大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财政预算。 会议强调:本次会议通过了2009年财政决算的决定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这次会议通过的决定和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抓紧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财政收支行为,促进财政依法、科学、民主理财,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导向作用。针对当前财政困难较大,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应对。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财政支持,科学合理调动财政资金,在建设三个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县区经济,全力推进民生工程,加快实现三个1000亿、一个100亿的建设目标,发挥财政部门应有的作用,为全面振兴本溪老工业基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本溪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本溪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已通过《本溪日报》向社会公布)。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和部署,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点污染防治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改善了我市的环境质量。但是,由于我市是老工业基地,重工业比重大,环境历史欠账多,并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建企业的增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也将增加,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政府的责任更是百姓的愿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加强规划、加强监管、加强整治,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顺利实现。要按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及报告中提出的加大重点污染源治理、强化污染减排和水污染防治力度等一系列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继续实施好《本溪市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五小”企业要坚决关停,对规划区内落后产能企业坚决搬迁改造;要系统规划实施市区污水治理工程,逐步推进雨污分流,加快污水处理厂的技术升级改造和本钢污水处理厂的扩容改造工作;要切实做好“三都五城”规划建设中的环保工作,坚持“规划先行,环保准入”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强化相关部门对污染减排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减排工作取得实效,保护本溪“绿水蓝天”的城市环境。 四、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通过了《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景云同志辞去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和《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焕秋同志辞去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列席会议的有:市政府副市长陈继壮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俊友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科同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本溪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溪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的说明 ——2010年5月20日在本溪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于兆琨
各位委员: 主任会议向本次常委会议建议的议程有四项。现在,我就各项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作简要说明。 第一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编制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这两项报告,并作出审查批准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定。 第三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溪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在节能减排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重点污染防治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这项报告。 第四项议程是,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常委会议拟开半天,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已印发给各位委员,请予以审定。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定 (2010年5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财政局局长龚振福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
本溪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本溪市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0年5月20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树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辽宁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次常委会议前,财经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部门《关于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计部门《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财政部门关于城市建设资金、科技资金、技改贴息资金、教育费附加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2009年政府债务情况的汇报(书面)。对2009年决算报告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是: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5,321万元,为预算的102.8%,比上年增长13.5%;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92,846万元,为预算的93.5%,比上年增长28.7%。总收入来源为646,460万元,总支出为624,425万元。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支出22,03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决算数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收入数增加3万元,支出数增加20,560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9年是我市经济发展遇到困难较多的一年,更是应对危机、迎难而上,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振兴”的工作大局,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有效应对和积极化解金融危机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收支任务,既保证了法定支出,又突出了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接续产业发展和民生等重点支出,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财政预算。市政府编制的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议批准市财政局局长龚振福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本溪市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同时,财经委员会认为,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影响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还很突出,市本级财政收入对“两钢”依赖度过高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有效改变;二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大幅减收,而政策性、保障性等刚性支出逐渐增多,财政收支矛盾日趋加剧;三是到期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增大,政府债务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四是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仍需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 2010年预算已经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并已开始执行。从1-4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看,市本级收入同比下降,并低于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市本级财政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预算收支矛盾更为突出,全年预算收支平衡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和预算执行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积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全面促进经济发展。政府及财税部门要以发展为主题,认真研究当前所面临的严峻财政形势,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应对面临的各种困难。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财政支持,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全力支持钢铁支柱产业做优做强,全力支持生物医药、钢铁深加工和旅游三个产业集群建设,在发展中调结构,在调结构中谋发展。要综合运用税收、融资、贴息、信用担保等经济手段,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全市经济总量,不断培育新的财源基础和财政增长点。 二、强化依法征管,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清醒认识当前税收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折,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完善收入调度和考核制度,注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的顺利完成。要依法强化税收征管与稽查,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和分析,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严防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收入项目,依法、均衡、扎实地组织各项非税收入,实现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在保证各项刚性支出的前提下,把更多的财力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要统筹财力配置,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加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杜绝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要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大力压缩消费性支出,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债务风险。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细化举债的审批程序,规范债务审批权限。要加强对政府债务资金的监督,财政及审计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审计债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定期公布监督审计结果。要进一步强化偿债意识,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对于拖欠政府债务的企业要抓好债务清偿。要建立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制度,按规定将政府债务纳入年度预算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债务风险。 五、加强财政综合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严肃财经纪律。要严格预算执行,控制预算追加和科目之间的随意调剂,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要进一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财政管理,进一步推进项目库的建立,不断完善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量。特别是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更要加强对重点项目支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项目支出的绩效监督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本溪市2009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0年5月20日在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 本溪市财政局局长 龚振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已经编成。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议作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关于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一)财政收入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5,321万元,为预算的102.8%,比上年增加36,433万元,增长13.5%。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各项税收完成202,965万元,为预算的90.2%,比上年增加8,768万元,增长4.5%。其中,增值税完成32,218万元,减少10,339万元,下降24.3%;营业税完成26,541万元,增加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企业所得税完成7,198万元,减少5,083万元,下降41.4%,主要是本钢所得税同比减少影响;个人所得税完成4,204万元,减少1,328万元,下降24%;资源税完成18,023万元,减少422万元,下降2.3%;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2,888万元,减少12,320万元,下降48.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8,418万元,减少5,165万元,下降15.4%;耕地占用税完成39,850万元,增加26,824万元,增长205.9%,主要是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收入。 2.各项非税收入完成102,356万元,为预算的142%,比上年增加27,665万元,增长37%。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5,422万元,减少5,491万元,下降50.3%,主要是增值税减少影响;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32,995万元,增加10,484万元,增长46.6%,主要是部分非税项目纳入预算管理;国有资本经营和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7,085万元,增加24,708万元,增长110.4%,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拉动。 (二)财政支出 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92,846万元,为预算的93.5%(其中市本级财力安排支出为预算的98.6%),比上年增加132,050万元,增长28.7%。支出决算比年初向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增加20,560万元,主要是按省要求压缩结转使支出增加。重点支出情况是: ①农林水事务支出14,658万元,为预算的95.1%,比上年减少1,225万元,下降7.7%,主要是省专项和非税支出减少,剔除上述两个因素影响,增长10.2%。②科学技术支出4,594万元,为预算的100%,增加487万元,增长11.9%。③教育支出76,156万元,为预算的93.8%,增加14,560万元,增长23.6%,其中,普通教育支出52,178万元,增加14,079万元,增长37%;职业教育支出15,025万元,增加4,584万元,增长43.9%;教育费附加支出4,247万元,减少4,754万元,下降52.8%。④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526万元,为预算的98.3%,增加14,008万元,增长9.2%,其中,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79,242万元,增加3,488万元,增长4.6%;就业补助支出30,857万元,增加6,857万元,增长28.6%;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出23,965万元,增加4,685万元,增长24.3%。⑤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890万元,为预算的82.6%,增加8,249万元,增长70.9%,主要是体育场馆和博物馆建设支出。⑥医疗卫生支出62,420万元,为预算的99.2%,增加45,354万元,增长265.8%,主要是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社区卫生机构建设和省财政补助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影响。⑦公共安全支出49,239万元,为预算的100%,增加4,728万元,增长10.6%。⑧环境保护支出9,107万元,为预算的80.3%,减少2,148万元,下降19.1%,主要是省专项直拨到县区和资金使用单位影响。⑨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4,103万元,为预算的83.4%,增加17,392万元,增长26.1%。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76万元,为预算的97.2%,增加4,206万元,增长9.6%。 2009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比年初批准的预算超收8,251万元,超收财力主要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争取上级各项专项资金296,735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使用191,445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资金136,25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78,742万元,就业补助25,199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3,216万元),医疗保障资金28,942万元,资源枯竭破产矿山职工保障性资金7,883万元,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项目改造资金4,104万元,农业及水利建设资金3,915万元,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242万元,退役安置资金2,758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520万元。 市对县区转移支付补助安排36,413万元,其中市本级财力安排6,238万元。主要是: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和一般转移支付补助10,917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0,367万元,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和天然林禁伐转移支付补助9,601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4,951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补助577万元。 (三)财政平衡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305,321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69,5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91,44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4,761万元,上年结转等32,797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32,575万元,总收入来源646,460万元;一般预算支出592,846万元,各项上解31,579万元,合计支出624,425万元;收支相抵,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等22,03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各项基金收入完成49,124万元,比上年增加17,514万元,增长55.4%,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各项基金支出完成57,176万元,比上年增加7,883万元,增长16%。 2009年,我市财政坚持强管理、调结构、挖潜力、抓落实,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着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依法理财进程,有效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和挑战,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一是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实施结构性减税、收费减免等政策,为大中型企业减负11.3亿元。争取国债资金 3.4亿元,市、县区配套2.5亿元,用于165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10.8亿元,政府融资11.8亿元,加快了 "中国药都” 建设步伐。争取和安排技改贴息、科技等专项资金2.6亿元,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1.9亿元,支持了一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投入3.2亿元用于农田水利设施、水库移民扶持、森林资源管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投入5,100万元用于中药材、山野菜、食用菌种植、畜牧小区、设施农业小区建设和林地经济发展。投入1.2亿元用于扶贫开发、土地治理、病虫害防控、新能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投入1.1亿元,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三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农民医疗费报销比例。三是民生支出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增加支出3.7 亿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了医疗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增加了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投入2.8亿元,加大再就业政策扶持力度。投入8,300万元,用于临时救济、医疗救助、取暖补助和宏志生、中职困难学生等救助体系建设,提高了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费,并发放燃油涨价补贴1,370万元。四是社会事业投入进一步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3 亿元,用于16个公益项目建设。投入2亿元,实施了20条主次干路改造建设,确保了沈本产业大道本溪段和沈本高速公路高台子出口征地动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投入1.2亿元,用于人行甬道、车行道建设,城市道路、太子河沿岸绿化、美化,实施了34条摸黑路、街巷路整治改造工程。投资补助1,700多万元,更新公交车辆100台。投入7.6亿元,保障了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收尾工程的顺利进行。投入7,700万元,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小学校舍维修和配套设施建设。五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细化规范公用经费定额体系,编实、编细基本支出,强化项目预算管理,做好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调整工作。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规模,加大财政直接支付力度,全年实现国库集中支付额41.7亿元,政府采购额3.9亿元。积极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额协议保险,节约保险支出30%左右。六是依法理财成果进一步巩固。深入开展税源调查、税收专项检查,认真落实税收核算政策,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转让、出租出借等收入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从预算源头抓起,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接待费、办公费用和楼堂馆所改造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公务用车和一般性专项支出。加强"小金库"治理和对会计信息质量、扩内需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财政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投资审核,节约资金1,000多万元。 同时,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影响财政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尚未从根本上得到缓解,税源结构单一,钢铁支柱产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深,对财政收入贡献水平下降,而新兴财源尚未形成接续能力,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不稳固,市本级收入增长主要是依靠一些一次性因素。二是连续多年落实规范津补贴、提高养老保险、低保、医保标准等惠民政策,财政支出刚性化趋势日趋明显,加之社会事业发展增支需求大量增加,财力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三是历史欠账较多,政府债务到期额度逐年增加,还款压力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对于上述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确保完成2010年预算的政策措施 今年,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使宏观经济稳步回升,全市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成效逐步显现,一批新的项目开工建设,这些都将对我市经济增长、财政增收产生积极作用。但金融危机对我市的影响依然较深,财源结构改善需有一个过程,财政收入难有大的增长空间,而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扩大就业再就业、提高养老保险、低保补助、规范津补贴、推进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廉租房建设等,刚性支出却需大量增加,财政收支形势将更为严峻。对此,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聚财、生财、用财的各个环节上深挖潜力,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1.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积极争取国债和上级专项资金,筹措贷款资本金,打造政府融资平台,支持"三都、五城"建设,加快沈本一体化进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收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通过科技、技改贴息等直接投入和信用担保资金,支持生物医药、钢铁深加工、旅游业三个产业集群建设,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运用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积极支持企业特别是民间资本扩大产业投资,壮大经济总量。支持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资本向我市聚集,促进域外企业入驻。 2.大力组织收入,确保完成收入任务。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收入调度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收入征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应收尽收。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依法强化税基核算和管理,清理各项减免缓税政策。加强税源调查和税收稽查,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大力清缴欠税,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堵塞跑冒滴漏。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大费源调查和收费稽查力度,强化非税收入计划管理。加强票据管理,发挥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转让、出租出借等收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3.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统筹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扣除上解省部分和合理成本后,统一纳入部门预算,首先用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支出。继续认真落实本委办发〔2009〕11号文件精神,实现设备、车辆购置维修、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经费等零增长。严格执行报废车辆交旧换新和机关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定额保险制度,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支出,大力压缩消费性支出,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继续整合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类专项和政府性基金等,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权和使用方向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优先保障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支出。 4. 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市县区财政体制改革。以省对市县实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市县区财政体制,特别是城区财政体制,力争建立一个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和完善各项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建立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论证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直接支付范围,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加快构建完善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体系。巩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果,完善采购制度,提高采购效率,扩大采购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强化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加强财政监督。继续开展税收征管、会计信息质量和扩内需、保增长资金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维护财经秩序。着力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不断扩大评价范围,落实评价责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的有效衔接,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举借程序,强化偿债责任落实,加快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并将政府举债本息纳入2010年预算,努力把债务风险降到最低限度。积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主动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监督,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确保全面完成财政收支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0年5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王佳才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09年市政府审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紧紧围绕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振兴”的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探索创新审计方式方法,认真开展了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促进了财政预算的规范化管理,审计重点突出,审计监督效果和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对促进全市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通过对财政管理、税收征管、压缩经费、专项资金以及重大财政违法违纪问题的审计,揭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决算,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措施是可行的。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科学的审计监督助推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审计部门要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和中央调控政策的变化,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投向动态,全力推进预算执行、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经济责任等审计的开展。做到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科学审计、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采取科学、有效的审计措施,加大对医药、钢铁深加工和旅游三大产业集群发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各项民生工程等政府投资重点领域财政性资金的审计力度,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经济建设中的保障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实效。审计工作要紧扣发展主题,在全面做好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的同时,依法强化对社会保障、就业与再就业、医疗卫生、农业、教育、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惠民资金以及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保证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要注重研究财政支出绩效的审计监督,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对政府债务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政府债务资金运行安全,使用合理。 三、重视审计成果运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到位,推进制度的规范和完善。要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从微观审计工作透视宏观层面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从体制、机制等方面研究对策,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督办力度,保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审计机关建设,提升审计工作水平。要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审计工作从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型。要加强审计质量管理,防范审计风险,健全和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推进审计质量的整体提升。要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审计宣传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审计政务公开和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增强审计透明度,提升审计监督的公信力,推动审计工作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0年5月20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本溪市审计局局长 王佳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做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辽宁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审计部门对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牢牢把握工作大局,抢抓机遇,创新实干,共克时艰,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保持了经济和社会良好的发展势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市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2009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为29.7亿元,实际完成30.53亿元,完成批准预算的102.8% ,批准的一般预算支出数为63.4亿元,实际完成59.3亿元,完成批准预算的93.5%。2009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比年初批准的预算超收8251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依法理财,努力完成各项财政收支任务。2009年,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的影响,我市财政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和严峻的考验。市地税部门通过开展税源清查、税收专检,强化依法治税,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市财政部门坚持厉行节约,积极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实行对财政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和投资审核,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收支任务。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支持经济发展。通过争取国债资金3.4亿元以及市、县区配套2.5亿元,合计5.9亿元相继用于165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通过政府融资筹资21.6亿元,推进了 “中国药都”的建设步伐;积极争取和安排科技、技改贴息、环保、节能专项资金2.3亿元,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1.9亿元,加快了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步伐。 ——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加大了对农业、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领域的投入。认真落实惠农政策,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支农支出达到6.6亿元,比上年增长26.4%;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分别增长23.6%、265.8%和9.2%。 一、去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市政府及各部门在做好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的同时,认真整改2008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全面整改的联动机制。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后,市政府立即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由市长亲自担任组长,全面部署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纠正和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一是市长通过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及各个专项审计报告逐个做出批示,部署各部门整改。二是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市审计部门关于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具体措施和市财政部门关于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意见的汇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责成政府督察室深入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督促、落实整改。财政部门及各相关部门通过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整改事项,审计部门通过下达审计决定收缴应上缴财政的各项资金,并削减不必要的政府投资。详细的整改情况,市审计局已于2009年8月28日向市人大财经委做了专题汇报。截至目前,财政预算管理、财政收入征收、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六项问题绝大部分已得到纠正或整改。其中,通过规范性操作、依法行政整改九项;通过建章建制、提高管理水平整改三项;通过纠正违规金额整改两项。整改结果显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已上缴各项财政资金19690万元,直接削减政府投资19106万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本溪市城市建设融资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等各项管理制度27项。对于没有履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上缴国有资产转让价款及国有债权追索回的资金4839万元等问题,已按照《审计法》有关规定将审计决定抄送有关部门,提请协助执行。 二、市本级财政管理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市财政部门在具体组织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中,较好地履行了职责,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强化部门预算改革,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通过加大财政直接支付力度、扩大集中支付范围等方式,全年实现国库集中支付额41.7亿元。不断拓宽政府采购的范围和品种,全市实行政府采购额3.97亿元,累计节约资金3741万元。但市本级预算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非税收入代征手续费管理不规范 审计发现,由有关部门代为征收的残疾人保证金、人防费等非税收入,一直从征收额中提取代征手续费,手续费的提取由非税项目主管部门和代征部门之间签订协议并支付, 2009年共支付非税代征手续费164万元,全部由非税项目主管部门发放,这些手续费没有纳入财政管理。这种管理方式一方面增加了非税收入征收成本,另一方面也因缺乏财政统一管理,而造成对个别部门预算安排不完整,导致预算部门之间经费的不均衡。 (二)个别企业少申报、少提少缴税金3218万元 为加大财政收入征收力度,我们通过对55户房地产开发、矿山开采等企业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收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延伸审计,查出部分企业通过账面少提少缴税金1126万元,通过少申报少上缴2092万元。经审计与地税部门的共同催缴,现已入库2445万元。 三、市直部门和单位压缩经费审计调查情况 为积极敦促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政策,我们重点安排了70个部门预算单位经费压缩情况审计调查,70个部门2009年支出总计59225万元。审计调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压缩经费5个目标完成情况来进行,调查结果表明:一方面,市财政局通过调减一定比例的部门预算,从源头上采取了压缩经费措施;另一方面,市外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部门的压缩经费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也较好地发挥了督促作用;部分预算单位从建立健全制度上入手,也基本做到按照财政核减后的经费预算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款出国(境)的支出情况。70个部门2009年因公出国费用支出总计155万元,与2006至2008年支出平均数总计122万元相比,超支33万元,未达到在前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的目标。 (二)公务用车支出情况。70个部门2009年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支出总计1651万元,与2006年-2008年支出平均数总计1554万元相比,超支97万元,共有43家单位未达到前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15%的目标。 (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70个部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总计695万元,与2008年支出总计787万元相比,压缩92万元,压缩比例为12%,达到在上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10%目标。 (四)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情况。70个部门均未建设楼堂馆所,楼堂馆所建设控制情况较好。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70个部门一般性支出(主要指水、电、油消耗)总计1494万元,与2008年支出总计1355万元相比,超支139万元,超支比例为10%。如扣除油价上涨因素后,基本上完成了压缩目标。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重要目标,2009年以来,我们集中主要力量,开展了对国家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各项扩内需、调结构以及惠民政策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审计及审计调查资金总额 28.48亿元。重点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地工路企业搬迁补偿资金和东风湖及桥北工业加工区征地建设资金使用的审计调查情况 截止2009年10月,上述项目投入资金已达77110万元,审计部门对搬迁及征地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在审计避免政府多投资1.4亿元的基础之上,还发现这两个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仅配套3180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11%;个别主管部门和部分企业违规使用补偿金,如某市直部门在拨付其下属单位补偿金时,违反法律规定的清偿程序,在退休人员医保、在职职工经济补偿金尚未支付的前提下,偿付普通破产债权299万元。某建筑企业把应该用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320万元补偿金,用于支付该集团公司欠付下属公司的往来款。 (二)地方债券投资项目管理情况跟踪审计调查情况 2009年,我市利用省政府为偿债主体发行的“地债资金”共计33589万元,主要用于15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配套,及地方政府自行安排的污水处理、医院等9个公益项目。审计认为项目进展缓慢,共计24个工程项目中,已交付使用4个项目,在建的17个项目中,有一半形象进度较慢,还有3项尚未开工。究其原因,一是自筹资金不足,自筹资金仅到位4043万元,缺口7199万元,占应到位资金的64%。二是部分项目缺乏前期可行性研究,工程选址不当,影响进度。三是前期准备不充分,影响项目按期开工。目前,在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未开工项目现已开工。 (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为考核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整体进展情况,我们对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了三个年度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2006至2008年度,财政累计投入到本溪县、桓仁县、明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9616万元,三年间共完成土地治理 11万亩、造林1.4 万亩、维修及新建拦河坝22 座、机井78眼、蓄水方塘 19处,取得一定成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逾期。某县的一千吨酱油加工项目、某县的一万吨五味子鲜果干燥加工扩建项目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建设期1-2年的时限,造成财政投入的资金1408万元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二是缺乏后期管护。如投入财政资金51万元的某镇防渗工程,因缺乏后期管理及维护,造成工程部分水泥板缺失,致使渠道被杂物堵塞,无法发挥作用。 (四)科技资金的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09年度市本级科技资金共安排69个科技项目,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生物医药产品开发、中药材GAP认证及示范基地建设、企业入驻扶持资金等方面。经抽查的17家项目单位财务报表显示,通过技术创新、科技产业化等扶持,企业经营运行的总量和效益都有了较大提高。但审计也发现有9户企业科技资金管理、核算不合规,亟需建立起新的、切合实际的科技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管理,促进科技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 2009年全市财政部门城市低保资金总收入24109万元,总支出1957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287万元。在实现应保尽保的前提下,提高了低保标准。年末城市低保户数为3.8万户,保障人数为8.3万人,全年累计净退出6834人。此次审计,我们针对社会反应强烈的“开着小车领低保”现象,重点核实了低保对象的实际经济情况,通过工商局的注册信息与低保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在工商部门注册经营的低保人员有1114人次,经过多方了解情况,有针对性的选取了109人进行了走访,发现有部分人员不符合低保标准,并要求民政部门进行清理,审计期间共取消低保待遇201户,调减低保金11 户,责令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110户。目前,该项清理工作民政部门仍在进行。 此外,在对我市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中,发现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未到位1607万元;在对重点企业“减排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有三个项目为上一年度已完工项目,重复列入本年新建计划。 五、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一)承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市大东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收入3359万元去向不明2009年6月,我们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华阳小区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原建设单位市大东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对3359万元的销售收入未记财务账,其中货币收入为2326万元,抹账收入为1033万元,为维护棚户区动迁居民利益,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已将此案件线索移交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一步侦查。 (二)市国投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投资600万元 我们在对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延伸审计时发现,该公司于2008年3月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与某民营企业签订了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合同。约定国投公司以合作方式出资600万元,出资时间为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并收取不低于总投资额18%的管理费。截至2009年2月审计之时,市国投公司收取管理费108万元,撤回投资200万元,在我们拟对此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时,该公司负责人袁某因另有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有的在审计期间及时得到纠正,有的下达了审计处理决定并提出了改进建议,有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市政府将要求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以实现依法理财的目的。 六、加强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管理,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强化财政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税收征管部门要努力挖掘税源,坚持依法征税、依法管税,尤其要加强对税源大户和非国有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做到应征尽征;各有关非税收入执收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完整科学测算非税收入基数,做到及时完整上缴财政;财政部门要加强非税收入返还核定和管理,并逐步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要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同时要防止虚增财政收支规模现象,努力增加可支配财力,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推进项目库的建立完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要按照市委对本溪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十一五”规划”及下一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本溪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关于城市基础建设、农业、环保、科技、卫生、教育等方面的项目库,做出近期、长期、滚动的项目建设计划,并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依据项目计划合理、有效地整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防止出现拿资金找项目,或地方财政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等问题,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推进财政制度改革 市直各部门要本着坚持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合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财政部门要增强预算约束性、透明度,将非税收入代征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其他部门不再向非税收入代征部门拨付手续费和发放奖金。同时要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和上年结余资金的管理,防止将财政资金变为部门资金。尽快实现将全部政府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此外要加强债务管理,建立偿债机制,防止债务风险。 (四)要继续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贯彻落实 2010年,审计部门要把握好国家经济形势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新变化,把握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把握好市委、市人大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财政资金运行到那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强对民生工程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的审计监督,加强审计整改和制度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将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努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保证财政安全、促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贯彻落实,实现本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本溪市“十一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0年5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溪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十一五”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点污染防治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为全面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会议指出,我市总量减排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环保历史欠账较多,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建企业越来越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将增加,我市污染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为确保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全面完成,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污染减排工作是综合整治的系统工程,市政府要加大领导力度,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强化协调、定期检查。要制定严格责任追究制,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总量减排工作,确保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切实做好“三都五城”规划建设中的环保工作 沈溪新城和太子河新城作为本溪城市建设发展重点,钢铁深加工业、医药业、旅游业三个二十平方公里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调整我市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因此,在沈溪新城、太子河新城以及三大接续产业的规划建设中,要坚持“规划先行、环保准入”的原则,对新上项目要做到严格审批,把好项目的入口关,杜绝不符合环保产业政策的项目违规上马,确保我市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新建项目必须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坚决依法停批、停建、停产,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保护本溪“绿水蓝天”的城市特征。 三、继续实施《本溪市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规划》 要紧密结合城市布局结构调整,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法关闭、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五小”企业要坚决关停,强力实施规划区内落后产能企业搬迁改造,加速推进本溪水泥厂环保搬迁,确保结构减排的顺利实施。 四、系统规划实施市区污水治理工程 城市污水治理是我市减排工作的重点。要加快溪湖沟雨污分流治理工程的建设速度,力争年内完成溪湖沟治理,实现雨污分流。要将千金沟、福金沟、双泉寺沟污水截流工程摆上议事日程,有计划予以推进。要认真研究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中水回用问题,将其与二十平方公里钢铁深加工基地建设同步规划,一并考虑。要尽快组织实施本钢污水处理厂的扩容改造工程,实现本钢污水零排放目标。 五、注重大气污染物的减排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空气质量 我市比较大的空气污染减排工程要抓紧时间开工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产,如本钢2台265平方米烧结机脱硫等项目。市区内要加大供暖锅炉烟尘治理和脱硫设施的建设力度,特别是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范围,逐步取缔10吨以下供暖锅炉,进一步加大低空污染防治力度。市政府要认真研究目前企业面临的现状和困难,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对重点排污企业治理项目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治理项目早日开工建成,确保我市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力度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强化对污染减排设施的日常监管,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南芬区和石桥子开发区的污水处理厂要按时限正常启动。要加大对企业减排工程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要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达不到减排目标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坚决依法关闭。同时,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七、认真研究编制“十二五”环保规划 今年是 “十一五”规划收官与“十二五”规划起步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抢抓机遇,谋求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关键一年。因此,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在完成好“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同时,提前谋划,认真研究“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编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编制规划,为下一个五年污染减排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本溪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5月20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继壮(2010年5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就全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作以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基本情况 按照省、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以200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基数,到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是:二氧化硫10.33万吨、化学需氧量3.51万吨,削减比例分别为17.4%和16.3%。 2005年到2009年,全市每一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 2005年:二氧化硫12.5万吨、化学需氧量4.2万吨。 2006年:二氧化硫13.69万吨、化学需氧量4.5万吨,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9.52%和7.14%。 2007年:二氧化硫13.15万吨、化学需氧量4.51万吨,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5.2%和6.9%。2008年(“十一五”减排中期考核年):二氧化硫11.08万吨、化学需氧量3.76万吨,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11.36%和10.69%。完成“十一五”中期考核目标(二氧化硫11.2万吨、化学需氧量3.79万吨)。 2009年:二氧化硫10.32万吨、化学需氧量3.63万吨,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17.38%和13.55%。 二、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认真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通过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整治力度、狠抓减排项目落实和淘汰落后产能、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等一系列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成效明显,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经省环保厅核定,到200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2005年(基数)相比大幅度下降,化学需氧量超额完成了年度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二氧化硫提前完成了我市“十一五”期间10.33万吨的控制指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343天,比上一年增加8天,达标率9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空气中4种主要污染物自然降尘平均浓度20.3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0.8吨/平方公里·月,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分别为0.05毫克/立方米、0.032毫克/立方米和0.09毫克/立方米,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国控老官砬子断面稳定保持国家地表水二类标准,兴安断面主要考核指标化学需氧量年均值17.8毫克/升,达到省考核标准(20毫克/升)以下。省控邱家断面主要考核指标化学需氧量年均值34.6毫克/升,达到考核标准40毫克/升以下。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各类功能区噪声全面达到国家环境噪声标准。 主要抓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总量减排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要求,市政府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溪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规划》,并多次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形式,专题研究部署总量减排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所涉及的重大问题。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在市环保局成立了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并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动态管理台帐,随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总量减排工作落实。 (二)明确指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省下达的控制指标要求,市政府下发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分解落实的通知,层层分解总量削减指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分别制定了总量削减计划,并将削减指标落实到具体污染源。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及主要污染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同时还加大了对减排项目的考核力度,下发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并加强对减排项目的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保证了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 (三)狠抓重点减排工程项目落实。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推进总量减排项目的落实,先后关停淘汰了一大批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及生产设备。到2009年底,累计得到国家环保部确认减排二氧化硫4.26万吨、化学需氧量1.68万吨。 在工程减排方面:完成了本钢发电厂4台220吨燃煤锅炉脱硫、本钢发电厂3台锅炉煤改气、本钢4座焦炉两套干熄焦配套装置、本钢热连轧3号加热炉油改气、本钢板材二冷精脱焦炉煤气、本钢焦化厂——回收脱硫改造、北钢焦化厂脱硫等一系列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完成了市污水处理厂溪湖沟、崔东沟截流工程,完成了本钢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改造工程和桓仁矿业公司尾矿水循环利用工程。同时,全市各县(区)及大企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完成,新建了本溪县污水处理厂、桓仁县污水处理厂、南芬区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北钢污水处理厂等5座污水处理厂,使我市污水处理能力大大提升,目前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62万吨。 在结构调整减排方面:近年来,我市先后关停取缔各类污染严重的企业上百家。其中,关闭了长白、山城、源峰、合利等7座水泥立窑;关闭拆除了本溪水泥厂、工源水泥厂和辽宁公路水泥厂8座水泥回转窑;关闭了本钢一铁厂2座380立方米的高炉、2台75平方米的烧结机和2座焦炉;拆除了本钢二铁厂2座1070立方米高炉,关闭了焦化厂3号焦炉和耐火材料厂7座球团竖炉;拆除了北钢1号、2号焦炉;关闭取缔了22家造纸企业。 (四)进一步加强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围绕“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办法要求,全面扎实推进总量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投入350万元,完善了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按照三期建设规划,完成了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投入资金1500万元,在16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30台(套),实现了与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在线监控系统进入试运行。制定下发了《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考核办法》,对重点减排项目、22家国控重点源和重点污染防治设施每月至少1次监察监测,保证了全市水、气国控源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到了国家和省对国控源监察及监测频次、覆盖面等要求。另外,结合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河长制”,明确了各流域市控断面水质标准、考核办法及超标补偿标准,并对各断面实行逐月考核。 尽管我们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充分肯定,但我市历史上环境保护欠帐较多,既要多还旧帐还要确保不留新的欠帐。因此,总量减排的压力仍然很大。一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不可避免带来新的排放增量,巩固减排成果、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仍有不可预测的困难。二是县(区)政府对污染治理项目和减排项目落实不到位,尚未形成减排能力,总量减排指标难以参加国家核查和认定。三是部分总量减排的大项目进展缓慢,不能按计划实现减排,达不到预期的减排指标,使全市减排任务受到一定影响。上述问题必须解决。 三、下步工作安排意见 加速重点污染源治理,强化污染减排,在有效控制增量的基础上,确保今年实现减排二氧化硫0.5万吨、控制在9.89万吨以内,减排化学需氧量0.7万吨、控制在3.28万吨以内,提前或超额完成“十一五”总量减排二氧化硫10.33万吨、化学需氧量3.51万吨目标。 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千方百计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和项目的落实。今年计划投入治理资金19.3亿元,安排环专资金1800万元,实施本溪水泥厂环保搬迁、本钢2台265平方米烧结机脱硫、本钢余热利用、本钢发电厂130吨燃煤锅炉改造、北钢焦炉改造等10个重点减排和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 第二,全力抓好流域和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重点抓好本钢污水深度处理项目新增8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达到日处理工业污水20.5万吨处理能力。抓好本钢高炉冲渣水余热利用工程,建成1座每小时处理污水5000吨的水处理厂和9公里配套管网,在新增供热能力的同时,进一步降低污染、改善环境。全面实施太子河流域污染治理工程。完成千金沟、福金沟、双泉寺沟3条排污沟13万吨污水截流管网工程。完成本溪啤酒厂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溪湖沟等雨污分流工程,推进海大制药厂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在完成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太子河流域监测、监管,严格落实“河长制”,严格落实流域考核、奖惩以及生态补偿办法,确保国控、省控、市控断面达标。 第三,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已建成的本溪县污水处理厂、桓仁县污水处理厂、南芬区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北钢污水处理厂等5座污水处理厂实施规范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率、达标率达到80%以上,落实周、月、季检查考核和监管责任制,确保各类设施“三率”均优于95%。深化环境监测,完善环境质量评价,拓展企业设施监测范围,搞好重点污染源和重点项目及应急监测,为执法监管提供保障。 第四,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积极推进新兴产业和接续产业项目发展,落实保增长20条政策措施,开设“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同时,严格执行中央政策和环保准入标准要求,强化总量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对高耗、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从严把关,坚决禁止“两高一资”、工艺落后、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进入。总之,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措施,继续抓好以落实重点工程项目为依托的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全面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请市人大继续给予监督和支持。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景云同志辞去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0年5月20日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杨景云同志提出辞去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景云同志辞去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辞 职请 示
尊敬的本溪市人大常委会: 由于组织安排,我已调到盘锦市人民政府工作,因此请求辞去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同时对于在工作期间,一直给予我指导、爱护、关心和支持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和各位同志表示深深感谢。 杨景云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焕秋同志辞去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0年5月20日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何焕秋同志提出辞去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本溪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何焕秋同志辞去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辞呈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辽组干字〔2009〕405号文件精神,我被任命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特请求辞去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予批准。 从2003年1月开始,我担任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在市政府工作期间,得到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给予的全力支持和热情帮助,使我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尽管我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但本溪是我的家乡,我会永远关注家乡、热爱家乡、支持家乡,也希望本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关心帮助我。 何焕秋
编辑:白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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