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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2 10:08:19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加强警示教育,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蒋运显慢作为问题。2017年5月15日,本溪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本溪县人民法院对一占用土地违规建房行政处罚实施强制执行,蒋运显作为审判长于2017年6月20日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直至2019年1月才将行政裁定书送达,拖延送达1年零7个月。2019年3月,蒋运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山区千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赵溪媛乱作为问题。2013年至2016年,赵溪媛在担任平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期间,违规为4名没有转诊手续人员以转诊标准报销医疗费用;接受请托为1人报销应自费的丙类医药费4000多元;冒用其他参合人员之名为未参合人员报销医疗费用。2019年2月,赵溪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溪湖区河东街道办事处站前社区低保员隋立红失察失职问题。隋立红在担任立新社区低保员期间,只注重形式审查,未正确履行入户调查、复核等职责,未发现一低保档案中写有两处房产一事,致使该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50724元。2019年4月,隋立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南芬区林业局打击盗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流于形式问题。2015年和2017年,南芬区林业局开展了打击盗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所属部门没有按照专项行动方案排查出林木盗伐的真实情况,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打击措施,专项行动流于形式,导致2006以来被盗伐林木蓄积1200余立方米,直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将刘金龙盗伐林木犯罪团伙查获。2018年11月,南芬区林业局局长张树山,副局长王树利、邰国瑞,森林资源保护局负责人黄国忠,防火办副主任代启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乱作为、慢作为、失察失职、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扛实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方案》的步骤要求,对照“四个方面”、严查“五种行为”、聚焦“六大领域”,积极主动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和具体问题,盯住老问题旧形式,瞄准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措施,确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取得既定成效。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挥头雁效应和带头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作为首要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工作要求事事留痕,工作拖沓敷衍、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问题、不担当不负责,拍脑袋乱决策、听不得不同意见,问责泛化滥用等问题,精准突破,快速查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精准处理处置,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教育效果,用扎实的举措和积极的成效,推动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中共本溪市纪委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