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全面反馈第七轮巡察情况
本报讯 【记者 穆浩】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月20日、21日,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市信访局、市统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工商联、市侨联8家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有关反馈会议,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部署,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月10日,市委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市信访局、市统计局、团市委等8家单位开展了政治巡察。巡察中,各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突出政治巡察,紧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扣“六项纪律”,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多渠道了解情况,深层次发现问题,全方位强化震慑,顺利完成了本轮巡察任务。1月29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姜小林对本轮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指示。
反馈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市委书记姜小林在听取第七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提出了整改要求,巡察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整改建议。各巡察组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被巡察单位党组普遍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温差”“落差”“偏差”。有的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执行上级政策规定阳奉阴违、打折变通。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方面:一些党组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不认真,民主生活会缺乏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有的党组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没有切实把抓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深入研究党建工作少,指导督查不力,党建工作虚化弱化,“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经常,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党费收缴不及时;有的执行组织人事制度规定有差距,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不严格,存在违规聘用干部、长期借用基层干部、混编混岗、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以及干部档案管理混乱、公职人员出国(境)管理不严等问题。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有的党组没有扛稳抓牢主体责任,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的党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滥发津补贴、奖金等问题,有的在固定资产管理、物品采购、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风险防控不到位,违反廉洁纪律和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有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对群众诉求和重点民生问题解决不够好,政治担当不够;个别群团单位以单位小、人员少、工作无硬指标为由,放松内部管理,降低工作标准,工作作风散漫。本轮巡察还发现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重要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机关和部门处理。
市委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分类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带头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整改工作。要结合“三抓三促”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选人用人、“三会一课”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管理。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守纪律规定,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都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整改落实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积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线索查处到位、追责问责到位、建章立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