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化解政府性债务
本报讯【记者 尤勇】 近年来,我市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政府债务规模居高不下,风险巨大,被财政部通报为债务预警地区。为此,市委、市政府抓紧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全方位规范债务管理,多渠道化解债务,确保历年到期债务按时足额偿还,避免系统性债务风险发生,促进了全市发展大局稳定。
2014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的通知》等十几个文件,着力抑制违规举债,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以及债务管理办公室,将政府债务统一归口财政部门进行管理。
市财政局和市政府债务办及时组织债务风险状况监测,建立了覆盖所有市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地方政府债务全口径监测平台,对政府隐性债务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报告我市政府债务风险指标评估测算结果,明确规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债券还本付息要报请市人大批准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我市实施了“借用还”一体化规范管理,压实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债务单位偿债主体责任,建立了政府债务举借偿还程序以及偿债考核制度等管理机制,下达年度偿债计划,按月考核督办。为摸清全市政府债务底数,我市还成立政府债务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债务项目、PPP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建立台账,逐一提出整改措施。
2015年以来,全市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处置闲置资产、债务单位自筹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共消化政府债务18.4亿元;累计发行置换债券257亿元,缓解了政府集中偿债压力,优化了债务结构,减少债务利息支出19亿元。全市共组建交通、旅游、水务等20多家企业集团,由其承接债务124亿元。2018年这些企业集团承接政府债务31.6亿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债30亿元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