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报讯 【记者 徐佳婷】 9月27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上下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我市共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41起,打处犯罪嫌疑人361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了《本溪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成立了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各县区、市(省、中)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也都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落实方案,逐级部署发动,层层落实责任,在全市构建起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 为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2月份以来,全市围绕“声、屏、报、网、街面”等阵地,采取发放宣传单和《致人民群众一封信》、悬挂横幅、播放滚动字幕、日报刊发专版专栏、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 8月下旬,我市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党政干部大走访”活动,按照“一村(社区)一组”标准,组织党政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家庭,向群众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并发放“明白卡”、宣传单各50万份,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参与率。 围绕依法打击和深挖彻查,全市政法机关加强协调联动,统一办案思想和执法标准,并与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建立了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协同办案、联席会商等机制。不断加强信息情报工作,建立线索排查机制,在全市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集中排查,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 我市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启动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微腐败”专项整治,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做到“一案三查”,深挖幕后“保护伞”问题,目前已给予4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加大“治乱”力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