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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下发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1 16:40:5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记者 穆浩】 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相关部署,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 《通知》指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纪律要求,提升规矩意识。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三个严禁”:严禁违反有关规定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月饼、礼品、消费卡(卷)等节礼;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严禁公车私用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对照要求进行“体检”。要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通知》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执纪必严、有责必问,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查处。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要通过当面、电话等方式,约谈本地区本单位驻外机构党组主要负责人,重点对有关地区、单位借过节之机在驻外机构、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搞请客送礼、公款吃喝等方面警示提醒,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重要节点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及时报告“四风”问题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市纪委监委将对各地区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再督查,传递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信号。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42890041 举报网站:http://liaoning.12388.gov.cn 举报信箱:中共本溪市纪委信访室(邮编: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