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溪举行
本报讯 【记者 丁明】 9月20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我市举行。
我市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争创活动的发起城市,自1988年起,连续31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迄今已荣获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称号。近年来,市民委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各界少数民族群众将积极唱响民族大团结的主旋律,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参与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我市少数民族群众代表身着节日盛装参加启动仪式,并表演了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节目。
启动仪式前,省民宗委、各市民族工作相关负责人先后来到本溪满族自治县满族小学和同江峪村满族特色村寨,实地考察本溪满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
副市长刘艳萍在启动仪式上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