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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决定 授予市公安消防支队“本溪功勋铁军”荣誉称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31 16:36:2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 【记者 徐佳婷】 日前,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本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本溪功勋铁军”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市公安消防支队紧紧围绕本溪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要求,充分发挥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重要职能作用,全体消防官兵舍生忘死、赴汤蹈火,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用生命和鲜血捍卫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圆满完成了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消防安保任务,高标准打赢了一系列大仗硬仗,高质量服务本钢集团等支柱企业和重点工程快速发展建设,为本溪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公安消防官兵“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忠诚本色,先后多次被公安部、省政府和市政府记功嘉奖,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山城消防铁军”等荣誉称号,先后有11名官兵荣立一等功,14名官兵荣立二等功,350名官兵荣立三等功。 市委、市政府希望市公安消防支队和全体官兵在整体改制转隶后,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不断创造新佳绩、书写新辉煌。市委、市政府号召,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市公安消防支队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恪守使命、顾全大局、勇于担当的政治本色;学习他们牢记宗旨、执法为民、心系群众、服务发展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爱岗敬业、精武强能、严谨务实、实干奉献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拼搏进取的“铁军”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创先争优,为建设新时代健康美丽幸福新本溪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