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管理办法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本报讯 【记者 卢山】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日前,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印发《本溪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该《管理办法(试行)》共分为六章,包括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与立项、资金安排、实施与管理、检查与验收等相关细则。
据了解,从今年起,至2020年,市科技产权局将采取市、县区联动的方式,会同各县区科技局在全市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支持一批市场容量大、成长性好、效益显著的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我市转移转化。为此,我市将依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建立市、县区共用、资源共享的全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面向全市企业、高校、院所广泛征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项目将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