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2年以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建设诚信友善本溪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县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加快推进“三都五城”新本溪建设提供了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为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命名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乡湾湾川村等20个单位为全市文明单位标兵;命名本溪市平顶山环城森林公园管理局等126个单位为全市文明单位。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继往开来,努力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在全面推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先进单位经验,改进工作,创新争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广泛、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本溪日报 2015-4-16 编辑:李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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