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二批简政放权工作再取消下放464项行政权力
近日,市政府下发《市政府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目录》,共取消、下放行政权力464项。 从去年9月到今年1月,我市利用近4个月时间开展了本溪市政府第二批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共涉及34个部门,在第一批取消下放248项行政权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简政放权力度。 据了解,此次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相比以往含金量更高。我市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将技术性和设备、设施要求不高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给县区;对要求较高,县区政府不易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则在征求县区政府意见后,再行下放。在此基础上,采取对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的办法,参照其他城市已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目录,整理、制定了本溪市《对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对目录所列136项行政权力,在审核工作中予以重点审核,对照取消下放。 为了将简政放权工作更好地落实,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我市还出台了《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将市政府和中省直共45个部门纳入清理范围,并将部门除行政处罚外的所有行政权力细分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等9个类别,逐项核定职权的法定身份,在《清单》之外不得存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用制度管住政府伸向市场的有形之手。 以往,审批过程中需要的前置要件多是影响审批速度的重要因素,为此,我市出台《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前置要件目录》,将依申请事项所需提供的材料一一详细列出,并逐项进行了审核。对办事所需提供的材料,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予以保留,否则一律予以取消。
来源:本溪日报 2015-3-20 编辑:李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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