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方案(试行)
近日,我市出台了《本溪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方案(试行)》,《方案》实施后,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将从230余天缩短至30余天,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限长的问题。 以往,在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着部门审批之间互为前置条件的现象,企业只有通过一个部门的审批后才能到下一个部门进行审批。这种“串联”的审批方式耗时长、效率低,企业牵扯的精力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市清理了各部门重复设置的前置条件及申请材料,项目建设单位在一个审批阶段只向一个牵头责任部门提供相关审批材料,由牵头责任部门统一受理;涉及多个审批事项的,由牵头责任部门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在此基础上,推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制度,并要求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建立运行协调配合、前期服务等机制,统一接收和登记申请材料,下达审批结果。 为了将《方案》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我市共召开5次专项审核论证研讨会,对涉及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流程、审批要件、审批时限、参与部门等内容进行审核论证,并要求各阶段牵头部门在审核的基础上,按照“牵头部门知道怎么并、审批部门知道怎么做、办事人员知道怎么办”的原则,提出本阶段并联审批的流程图、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真正做到优化流程,使企业能够“按图索骥”。 在《方案》正式实施后,我市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将优化为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五个阶段,对各阶段牵头部门、办理程序、办结时限也都做出了明确,每个阶段涉及多个审批部门实行“并联”式审批,为项目早开工、早建设赢得宝贵时间。
来源:本溪日报 2015-3-20 编辑:李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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