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气场”
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全力打造反腐“铁军”,形成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气场”。 市委把落实“两个责任”当成重要工作来抓,无论是市委全会,还是市人大、政府、政协会议,四大班子的主要领导都着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书记和市长逢会必讲。我市开展了“五对照、五整治”专项工作,召集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集体约谈,市委领导对查处违法违纪等案件,亲自过问,直接指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也切实担负起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并使之列入经常性工作,层层制定落实责任制的意见和措施,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从而强化了对纪委工作的领导。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行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协调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2014年,市纪委发挥牵头作用,组成落实“两个责任”宣讲团,由市纪委副书记和常委带队,深入到各县区进行集中宣讲。同时,为了让“两个责任”从课堂讲稿上的口号真正落到实处,变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生根发芽,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方式,去年将91个党政机关、市直单位和6个县区全部列入检查考核范围,实现了集中检查全覆盖;在市委常委担任检查组组长基础上,政府各位副市长也担任组长,亲自带队检查,有效地促进了“一岗双责”落实;委托市统计局面向社会对被检查单位逐一问卷调查,组织市纪委机关各室逐一评议,增强了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检查结果汇报,对检查发现的436个问题,以书面形式分别反馈被检查单位,责令整改落实,强化了结果运用。 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我市加大追责力度,无论是谁,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只要有责任就予以追究,该由个人负责任的,绝不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该由组织负责任的,也不让某个人“顶罪”,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该移送司法的就移送司法,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监督责任。2013年以来,市纪委在“一案双查”中共追究问责165人,其中副局级以上的7人,副处级以上的76人,副科级以上的82人。 我市还积极开展政府部门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情况专项调研和专项检查。去年4月,市纪委组成5个调研组对44个具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进行调研,梳理出470项与党风廉政建设直接相关的监管职责,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行监管职责的指导意见》。这些举措对于统一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来源:本溪日报 2015-2-6 编辑:李斌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