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日前,我市开展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在阜新煤矿“11.26”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局立即下发了全市煤矿全部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煤矿全面对照《全省地方乡镇煤矿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及治理情况汇总表》所列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井下生产作业活动。此次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一通三防”等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业,严禁“三超”生产和“三违”作业,加强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对拟关闭煤矿按照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立即责令煤矿停止井下作业活动,并按要求履行关闭程序。 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全市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将全市煤矿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划分2个责任区,5个排查组。目前,全市煤矿已按照排查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自检自查活动。5个排查组已深入煤矿,坚持“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的原则,集中开展排查治理行动。
来源:本溪日报 2014-12-17 编辑:李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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