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委出台“一意见、五规定”用制度为党员干部设底线
刚刚结束的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以作风建设为主题,制定出台了 “一意见、五规定”,用制度为党员干部设底线,对正党风、强政风、树新风作出新部署,提出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加快发展正能量,为建设桓仁市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党风决定政风,政风影响民风。桓仁县委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整治“四风”,今年以来,全县共精简会议42场次,清理临时议事协调机构36个,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6个,查处人情随礼陋习问题17起、17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着眼长远发展,桓仁县委全会把正党风、强政风、树新风作为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绿色通道的长期工作来抓,用制度为党员干部设底线,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全县财经纪律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在全县制止大操大办树立文明新风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全县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全县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全县党员干部学习调研的若干规定》,集中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从政为民,推动改革开放的强大动力。 “一意见、五规定”剑锋直指党员干部思想上保守、学习上应付、工作上涣散、纪律上松弛、环境上不优五大突出问题,形成六把党的作风建设“铁锁”,意在真正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为民务实清廉深深扎根在党员干部心底。其中,为使干部不犯错误,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桓仁县委在财经纪律管理上设条设框,严格财政收入、财务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打造高效务实干部队伍,使党政机关不成为部分人享乐安居腐败的场所,桓仁县委在规范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中,从规范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机构设置,严格干部职级和职数管理等10个方面作出规定,杜绝干部任用中出现歪风邪气。为了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县委从严肃纪律入手,分条别类规定党员干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使廉洁自律人人明确,依法办事人人遵守。县委把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作为主攻方向,专门设置7条规定,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为了让政风影响民风,县委专门列出8条制止大操大办、树立文明新风的规定,细化到不操办、不参加酒席,预防和遏制党员干部借办理喜庆丧葬等事宜敛财,推动民风进一步好转。县委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还把深化服务品牌、规范执法行为、密切党群关系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突破口,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践行中见成效,在群众中树威信,在事业上建丰碑。 为全面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县委专门成立了机关作风建设领导机构,并规定组织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干部的硬性指标,贯穿于干部培养、考察、考核的全过程。严格督查问责制,加大明查暗访,对作风建设出现的问题一经查实,从快从严处理。
来源:本溪日报 2014-12-15 编辑:李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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